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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2章 你懂的!

    第三,被害人自己放弃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赔偿,并不影响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处罚。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原本家属愿意代为赔偿,但对方提出高达80万元的数额,要求过高,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本案中被告人、被害人以及相关证人各说各话。


    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第五,被害人在本案发生之前,曾多次于其它场合,用言语刺激被告人,所以对本案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


    金胜这时端起一旁早已凉掉的咖啡,一口喝掉。


    这几个辩护点.....只能说,中规中矩!!


    “你把判决书给我看下。”


    “好......”


    卢晨立即把手机递了过来。


    目前纸质版本还没寄到,只有电子版本的。


    金胜伸手接过后,跳过前面,直接看向双方在庭审中的争议焦点。


    不出意外,果然是讨论林杰睿的行为......到底属于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故意伤害罪既遂。


    公诉方认为:


    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被害人颈部、肩部、手臂,多处受伤。


    以及全身其它处,防御性伤势。


    这里有伤情照片、司法鉴定来进行佐证。


    与被害人陈述中,提及被告人使用刀具,直接攻击其颈部,是能够印证的。


    被告人也在案发后多次供述中,均承认了这一点。


    另外,被告人一直辩解,仅仅只是想伤害被害人。


    但在其颈部等全身多处伤害已发生,即被告人所谓,想伤害对方目的已达成情况下,依然再下楼持刀继续伤害。


    这更能够说明.......林杰睿就是冲着S人去的。


    金胜接着看向最后面部分。


    经审理查明,并有下列证据证实:被害人的陈述及辨认笔录.......


    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林杰睿手持刀具,连续划砍、捅刺被害人颈部等重要部位,致使多处创口。


    后再次行凶时,因其他人协力阻止,未能得逞。


    其持刀行凶的部位以及方式,充分反映出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


    故....辩护人关于只有故意伤害等相关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纳。


    鉴于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据此,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条、第55条第一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


    被告人林杰睿犯故意S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z治权利一年。


    ‘呼.....’


    金胜缓缓呼出一口气。


    有理有据,事实清楚。


    怪不得卢晨提交的辩护意见,会被法官给否决了。


    哪怕自己亲自上场,估计也很难改变罪名的认定。


    律师又不是法师。


    在这种案子上,同样无能为力。


    总不能拿个话筒、通上电、去法庭上浑身抖起来吧!


    到时候估计连自己都得进去‘冷静’一下。


    一边把手机递回去,金胜一边开口道:“东西呐....我看完了。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你先自己说说看,具体有什么想法。”


    经过大半个小时的等待,卢晨差不多已经完全平复了。


    成熟的律师,需要懂得怎么调节身心。


    否则一旦被情绪所支配,会忽略掉很多细节,极容易出错。


    金胜故意把他叫进来晾着,目的就是如此。


    这就跟两个人吵架,先把其中一人给劝离的意义是相同的。


    卢晨伸手接过手机的同时,嘴上开口说了起来。


    “罪名被定为故意S人未遂,我倒不是很意外。”


    “一开始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一个关键点。”


    “林杰睿具有二次持刀攻击的行为。”


    “也就是说,他当时带了两把刀过去。”


    “再加上伤处分布在肩颈部、胸部,等要害部位。”


    “这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被看成为.....具有故意S人的主观意图。”


    “但我还是认为,刑期有点过重了。”


    “依据有三个。”


    “第一,窄刃黑柄刀,便携折叠式,刃长只有7.9厘米。”


    “通常是用来作为水果削皮。”


    “刀口其实并不锋利。”


    “第二,根据警方的现场勘验报告、示意图、双方讲述的案件过程......”


    “林杰睿当时躲藏在楼道拐角处,等观察到叶晓山正准备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才偷偷猫过去进行攻击。”


    “当时,他是正手握住刀柄,进行的一个划砍动作。”


    “第一下,也并没有直奔颈部,而是右肩,靠近手臂部位。”


    “两人的身高相当,一个176、一个178,差距不到2公分。”


    “如果林杰睿真的具有故意S人的主观意图,他应该是反握刀具,直接对准后脖颈,这种要害部位进行捅刺。”


    说到这里,卢晨还用手虚握,比划了一下。


    “第三,就是伤情部分了。”


    “叶晓山全身伤口有32处。”


    “其中最严重部位在肩胸处,长5.8厘米,深0.9厘米。”


    “是两人在搏斗中所导致。”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7条。”


    “颈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5厘米,或者累计创口长度达8厘米。”


    “叶晓山的颈部虽被切开,但基本都属于表皮伤,5个伤口,长度加起来为9.6厘米。”


    “符合关于轻伤的认定标准。”


    “这三点,其实我在法庭上提出来辩论过,但显然.....毫无效果。”


    “现在判决书中,更是把刑期定在了6年,剥夺Z治权利1年。”


    卢晨苦笑着摇了摇头。


    很多小伙伴可能搞不清楚,这个Z治权利到底有何用处?


    为什么有些判决中有,有些却没有呢?


    剥夺Z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Z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共有四项内容: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Z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规定,一般较重的犯罪,才会附加适用。


    比如:危害国家安全、故意S人、强J、放火、爆炸、投毒、抢劫.......


    而独立适用的对象,主要适用于确实犯了罪,但罪行比较轻的这种。


    比如:公然侮辱他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两者都有一个共同性质,全都涉及破坏社会秩序。


    金胜先起身把温热着的咖啡壶提了过来,给自己和卢晨都续了一杯。


    接着开口道:“其实....整件案子的脉络很清晰。”


    “两人之间因为某些事情,从而产生了冲突。”


    “叶晓山嘴巴碎,经常出言挑衅。”


    “林杰睿当面跟他吵过两次,但显然没有吵赢。”


    “所以,心里怨气不断累加,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


    “这是一起典型的‘忍无可忍’式报复犯罪。”


    “你的处理方式、辩护方向、策略,在我看来没什么大问题。”


    “但你却忽略了两点小细节。”


    “第一,林杰睿是90年生人,今年34周岁。”


    “但他的婚姻状况一栏,是‘未婚’。”


    “根据同事汤怡的口供。”


    “林杰睿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了现在工作的广告公司。”


    “一直从事文案策划方面的东西。”


    “然而......近10年时间,却仍旧只是一个普通职员,连个小组长都没混上。”


    “这说明了什么?”


    说到这里,金胜故意停顿了一下,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


    卢晨皱着眉头,微微低头,明显在思索。


    金胜见他没有回答的意思,便接着往下说道:“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情商欠缺.......”


    “所以,当他碰到说又说不过、吵又吵不赢、时不时还挑衅、讽刺他的职场老油条叶晓山,才会在心里埋下‘报复’的种子。”


    “若不是被逼到一定地步,他又怎么会在第一次被制止,蜀黍都已经到位的情况下,还发起第二次攻击。”


    “很明显,此时的林杰睿,情绪已经完全失控,一门心思想要搞死对方。”


    “这一点,跟现场证人刘天宝的口供,是能对应上的。”


    “据他所说....当时他刚从楼梯下来,看见两人扭打在一起,而叶晓山的身上,白色衬衫已被鲜血染红。”


    “嘴里还大声喊着‘救命’二字。”


    “刘天宝当了8年武警,虽然退役,但使命感还在。”


    “于是....他直接冲上去把林杰睿给放倒、并进行了控制。”


    “随后,其他邻居看到情况后,立即便打了电话报警、叫救护车。”


    “而被控制住的林杰睿,双目赤红,紧紧盯着坐靠在墙壁上,捂住胸部伤口‘喊疼’的叶晓山,不停挣扎的同时,嘴里还低声嘶吼道:放开我,我今天一定要杀了他。”


    “那股子恨意,谁都能感受到。”


    “叶晓山估计是真有点害怕了,便在两个邻居的搀扶下,走出楼道,在外面等候。”


    “等人一走,林杰睿也安静了下来,口称透不过气了,想要坐起来。”


    “刘天宝闻言,害怕自己手上没轻没重,便松开了。”


    “过了10来分钟后,蜀黍先一步赶到,警笛声响起。”


    “几人也不由朝着外面看去。”


    “林杰睿趁其不备,又再一次从楼道冲出,掏出第二把刀具,朝着叶晓山跑去。”


    “但最终被及时赶到的蜀黍、联合群众一起制止。”


    卢晨眼神闪过一丝惊疑,有些不确定的开口道:“金律,所以你的意思是......当时的林杰睿,在精神方面有问题?”


    “可这方面的鉴定都已经做过了呀!”


    “如果真有问题,是不可能被提起公诉的。”


    金胜轻笑一声,缓缓摇头道:“错.....”


    “我说的是,心理评估鉴定。”


    “区别于精神鉴定,它是完全不同的专业评估类别。”


    “心理评估鉴定,属于心理层面的主观判断,无法直接等同于客观事实。”


    “其结论受测试环境、被测试者心理状态(如紧张、焦虑或伪装)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结果失真。”


    “虽说多用于教育、职场或个人发展建议,不具备直接的法律效力。”


    “但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法官在进行判罚当中,还是会考虑到这一点的。”


    “我跟你打个比方。”


    “很多因为生活、经济、情感.....等各种因素,选择跳楼了结生命的人,为什么在被人救下来,冷静过后,便会感觉到后怕。”


    “甚至都没有勇气再一次站在天台旁边。”


    “归根结底.....正是源自于那一段时间中的情绪崩溃。”


    “在那种状态下,人都是无畏的。”


    “而在本案中,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的林杰睿,同样如此。”


    “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比作一个弹簧。”


    “叶晓山平时的那些挑衅、讽刺,就像是不断施加在上面的压力。”


    “等到了临界点,便会猛然发力向上。”


    “这与案发当时,林杰睿的表现是一致的。”


    话音一落,卢晨顿时双眼发亮,仿佛找到了新大陆一般。


    这种诉讼经验,没有成百上千件案子的深耕,哪里能悟懂。


    只要能给林杰睿出一份心理鉴定报告,证明他当时确实处于情绪失控状态。


    改变案件定性是不可能,但刑期绝对能进一步减轻。


    金胜看到卢晨此刻的样子,嘴角微微上翘了一个弧度。


    多好的工具人啊!


    这跟自己上辈子一开始干律所的时候,何其相像。


    上头稳坐办公室答疑解惑、指点江山,下面不辞辛劳的冲锋陷阵、获取收益。


    这叫:轻松坐着,就把钱给挣了。


    金胜此时抬手两个手指。


    “第二点.....”


    “像这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


    “咱们一般都会往罪轻、减轻、从轻这几点上去走。”


    “所以,无论是被告人、还是受害人,他们平时在生活、工作中的体现同等重要。”


    “尤其是类似于眼下这种案子。”


    “虽说无法直接改变定性,但法官心里的印象分......”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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