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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客中文 >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 > 第638章 苏青红入局

第638章 苏青红入局

    随着苏青红一个电话拨给治安局负责案件的蜀黍,两大机构连夜开始运转了起来。发布页Ltxsdz…℃〇M


    和金胜之前找新一同学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纯靠跟踪不同,人家那是既专业、速度又快。


    把名字往电脑中一输,所有信息全都一目了然。


    户籍、行程、购票、住宿......


    丁骁有两条信息,瞬间便引起了蜀黍的注意。


    11月10号,下午12点50分,魔都前往闽省漳州市的高铁。


    当晚10点49分,入住东山望潮客栈。


    11月14号,下午3点05分,返回魔都。


    貌似杜勇军的户籍所在地,就在闽省东山县的前楼镇吧!


    莫非......丁骁这是去找了他的家人?


    不对劲啊!


    如果换成是金胜去,那说服力或许还能高点。


    可一个免费的法援律师,怎么可能会如此热心肠。


    这不明摆着自己贴钱吗?


    他图什么呀?


    难道惺惺相惜、情不自禁,同情心爆棚?


    说出来谁信呀!


    所以......这里面有大问题!


    蜀黍们也是当机立断。


    直接找领导签字,开‘协助函’,派人过去调查。


    至于丁骁,暂时不能惊动。


    手里一点东西都没有,就把一个律师拉回来,想什么呢?


    但相应的‘手段’,该上还得上。


    另外,在治安局内部系统中,还有一个记录。


    11月16号上午,丁骁被治安支队带了回来,做过一份笔录。


    内容是关于他在兰亭水榭洗浴中心,PC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相关处罚决定。


    幸好大家都是同事,一个电话打过去就问清楚了。


    原来是转为了‘协助’,帮忙端掉了整个卖Y窝点,所以被免于处罚了。


    这种事情在治安部门可太常见了。


    就比如搞那些‘线下’开设赌场的。


    抓到其中一个赌客,让他在身上弄个摄像头,顺便带个自己人进去。


    最后等把地方一锅端掉,你就可以免于处罚了。


    俗称:线人。


    倒是跟丁骁一起去‘偷欢’的其它两人,却很有意思。


    陆志铭,秦彦。


    一查身份背景,就能看到.....两人之前都是竞诚律所的合伙人律师。


    跟金胜都是同事。


    坐在自己办公室的苏青红,得知这个消息,当即便是眼睛一亮。


    这不就联系上了吗?


    陆志铭.......


    表面上他是受到了‘手下’连累,给律所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这才被‘踢’出局。


    可实际情况怎么样,苏青红简单一个电话,就了解的清清楚楚。


    千万别低估‘有关部门’打听一件事的便捷性。


    把金胜在学校演讲时说的那句话,给反过来听就行.......


    ‘检察官怎么会没几个‘律师’朋友呐!’


    秦彦自不必多说,目前被浦东新区治安局刑侦给控制了。


    刑事案件在立案后,相关信息会被录入治安内部案件管理系统。


    只要不是跨省,其它刑侦部门、法制部门、内部监督机构,通常都能查询到。


    苏青红经过详细了解,虽然在案子上没有发现和金胜有关的部分。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但两人之间的矛盾,那是人尽皆知。


    负责这个案子的蜀黍....叶翔,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


    他们之所以能拿下秦彦,正是案子中的对家律师,施俊霖,送了一份铁证过来。


    说实话,这就有点‘诡异’了。


    两人立场不同,也仅仅只是针对案子,私下连接触都没有,谈何矛盾。


    而施俊霖明明可以‘借此’拿到足够多的好处,为什么要冒着得罪人的风险,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名气?


    这就是把双刃剑。


    前面那一战就已经够吃了,何必要多此一举,赶尽杀绝。


    没打出去的‘王炸’,才具有威胁性。


    正义?


    麻烦看看施俊霖的职业。


    律师可不是正义的化身,任何人都不是。


    律师最大的正义,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委托人的行为,是否被认为是罪大恶极。


    当然,如果仅从朴素的正义观出发,那些为坏人辩护的律师,确实会受到千夫所指。


    可你不妨换个角度想想.....如果当你有一天成为被告人,你是否希望有律师为你辩护呢?


    哪怕切换到普通人视角。


    同样适用。


    有句话说的很好:‘只有吃饱穿暖之后,才有余力燃烧。’


    所以很显然.....施俊霖这个做法,不正常。


    苏青红利用对比法,把金胜带入进去,进行交叉比对,终于发现了一个连接点。


    今年年初,有一个‘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


    嫌疑人叫曾德源。


    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代理律师:谷宇智、赵勋。


    大正律所。


    这正是施俊霖所任职的律所。


    6月份,金胜接手后,一举在二审中翻案,被改判为‘正当防卫’。


    再通过背景分析得知,原来赵勋也出身‘华政’,两人还是一个班的同学。


    一切都连上了。


    这样一来,也就能解释通,为什么施俊霖会在占尽优势的情况下,直接针对秦彦,把事情给做尽。


    因为他的身后,站着金胜这个运筹帷幄、借刀杀人的幕后之人。


    确实厉害!


    想通了这一点后,苏青红心里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真是杀人不见血啊!


    接着再联想到一个消息。


    10月中旬,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秦彦毫不避讳的针对金胜。


    而这个点,正是梅瑾华委托他去会见杜勇军的时间。


    内部发动佯攻,吸引注意力,外部陆志铭则默默布下杀局,请君入瓮。


    丁骁作为杜勇军的法援律师,肯定是被两人‘利诱’,成为了传声筒、跑腿、工具人。


    这样也能解释的通,他为什么会多次去看守所会见。


    而当金胜正式接下案子后,又立即动身去了杜勇军的老家。


    闽省、漳州市、东山县、前楼镇。


    为的,就是把答应杜勇军的好处,送过去。


    或者也有可能......是利用其家人进行威胁。


    目的,是为了换取其‘某个’时机上,针对金胜这个辩护律师的反水。


    一招制胜。


    而金胜这里......


    或许一开始并没有察觉到什么。


    便仅仅只针对秦彦明面上的攻击,去找了施俊霖帮忙,来对其进行反击。


    赵勋就是两人沟通的桥梁。


    等说服对方后,金胜则低调隐身幕后。


    让对方毫无察觉、麻痹大意。


    结果.....本以为弄个灰头土脸就行,没成想还有意外惊喜。


    要是这都不来一招:痛打落水狗。


    岂不是白瞎了这么好的机会。


    施俊霖出名、得利,金胜除掉一个对手。


    双赢.......


    接下来,就轮到杜勇军这个案子了。


    金胜或许从什么渠道了解到一些东西,因此心里产生了警觉。


    比如:梅瑾华这个委托人的情况。


    之前两次会见,杜勇军说的一些东西,已经被特意核实过,发现他在说谎。


    另外还有最近,秦彦、陆志铭、丁骁,三人因为同一件PC案被抓。


    而丁骁又是杜勇军最开始的法援律师.......等等之类的。


    所以,金胜就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认罪认罚’


    先用‘辩护意见书’,把自己逼到墙角踹上一脚,占据主动权。


    紧接着像是‘施舍’一样,丢出认罪认罚这个提议。


    如果换成一般普通检察官,肯定非常乐意接受。


    给个罚没违法所得,判二缓三、判三缓五,相信金胜一定会接受。


    同时也能去说服杜勇军接受。


    只要这个东西一签,配合商量好的量刑建议书,那就相当于结果已定。


    律师在法庭上的作用,可以说几乎为‘零’了。


    而凡事都有两面。


    失去作用的律师,当然也就不会有‘某些’方面的担忧了。


    苏青红此时思维发散的很快,越想越觉得合理。


    手上更是不停的在纸上写写画画,把几个重点全都给记录了下来。


    等笔停下,心里不由冒出了一个念头。


    到底要不要联系一下金胜,大家坐下来,把一切都摊开来说清楚。


    看看能不能合作。


    作为一个负责刑事的检察官,她的核心职责......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简单来说,就是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让其接受法律的公正审判。


    同样,在这个过程中,还要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维护司法公正。


    而陆志铭、丁骁,利用案件,来达成个人报复目的,则明显涉及了多重刑事犯罪。


    如果他们利用财物收买杜勇军,换取虚假指控来陷害金胜,本质上是一种贿赂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


    (若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利,叫:受贿罪。)


    同时,陷害行为若涉及捏造犯罪事实,或伪造证据,则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此外,收买行为本身干扰了司法公正,涉嫌?妨害司法公正罪?。


    而金胜属于防守反击,全都在规则范围之内,不涉及任何违法犯罪。


    所以说.....苏青红不反感的同时,对金胜的能力,更是认可加欣赏。


    戴着镣铐,竟然还能翩翩起舞。


    一般人可做不到。


    ..........


    11月23号,星期六。


    金胜醒来后,第一时间便起床了。


    柳慧敏亲戚还没走,早上不宜动怒。


    再说了,昨晚上经过一场传统乐器的熏陶,心境还是相对平稳的。


    但说来也奇怪。


    平时大部分时候,两人都是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丝顾虑的,竟然这么久了也没有中奖。


    倒是一个好消息。


    金胜希望,这个状态最好能先保持个几年再说。


    “喵......”


    金胜一来到客厅,就惊动了四仰八叉,正躺在窗边晒太阳的哈基米。


    抬手打了声招呼,金胜进厨房开始动手。


    给自己弄早餐的同时,顺便把小家伙的羊奶粉也泡好。


    这位大爷可不能怠慢了。


    等坐在餐桌上,金胜这才拿过手机看了起来。


    忽略掉几个群里的‘艾特’,个人发过来的有十几条。


    大部分都是趁着双休日,约自己吃饭、聚会的熟人。


    花了几分钟,逐一感谢并拒绝。


    金胜打算下午去一趟福利院。


    上次就答应小紫了要去看她。


    在小孩子面前,除了不能说谎以外,也最好别食言。


    两个高中同学,黄圆圆、贡飞,估计也看到了自己昨天下午的切片视频,都发消息过来‘恭喜’,并约了过年回去聚一下。


    金胜这次没有拒绝,直接回了一个‘OK’的表情包。


    多几个朋友没坏处。


    黄圆圆的背景,放在老家县城还是能打的。


    万一爸妈这边有事的话,或许能找她帮忙。


    贡飞现在又是玩自媒体的。


    无冕之王啊!


    说不定以后有事能用上。


    “叮.......”


    正准备打开抖爸爸的时候,又一条新消息弹了进来。


    是蒋梦瑶的。


    “金律,王小姐那边刚传来消息。”


    “李伟达估计10点半到家里,她问我能不能帮忙看着实时监控。”


    “这样也能随时给她提醒。”


    金胜看完后直接眉头一皱。


    手上立即回道:“你没学过民法典吗?”


    “?隐私权是个体均享有的基本权利。”


    “夫妻关系,不改变双方作为独立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不得以婚姻关系为由,侵犯对方隐私。?”


    “更何况,两人目前在法律意义上,属于离异状态。”


    “房子的所有权,更是登记在李伟达名下。”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独属于他的私人空间。”


    “王小姐作为房屋眼下的实际使用人,她可以装,可以实时查看,但别人绝对不行。”


    “当然,她事后主动拿给你看,那是另外一回事。”


    “懂吗?”


    不到2秒,蒋梦瑶便回了过来。


    “谢谢金律提醒,我是真把这一条给忘了.....”


    金胜想了想道:“你现在发消息给王小姐,提醒她把跟你的聊天记录全都给删掉。”


    “李伟达之前就查看过手机。”


    “这一次指不定同样会来上一遍。”


    “安全第一。”


    “另外,这两天你在家里没事,多多看看民法典。”


    “以后这种低级错误,别再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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