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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章 开始反攻

    根据法律规定,在明知缺乏权利基础或事实依据,仍故意提起诉讼以损害他人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是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最常见的结果.......赔偿受害人损失、罚款、拘留。


    而从这里延伸下去,就是《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


    情节轻点3年以下,严重的3年以上、7年以下。


    当然.....张秋月目前并不适用。


    因为这个罪名有个关键点,得看是否有‘凭空捏造事实’、无中生有的情况。


    在很多人际交往的场景中,咱们经常都能遇到这种行为,比如:同学聚会、朋友聚会....等等。


    如果用在自己身上,可以称之为‘吹牛、装B’。


    毕竟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尤其是在搭讪异性的时候。


    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回应、好奇,那真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说。


    不求天长地久、只为曾经拥有嘛!


    可如果用到别人身上,那就非常‘可刑、可拷’了。


    常见的罪名如:


    捏造事实并散布,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


    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其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第243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构成《刑法》第307条之一规定的虚假诉讼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刑法》第291条之一第2款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还有涉及民事侵权、赔偿....等等之类的。


    太多了!


    总结出来就一句话,小心祸从口出。


    当然了,偶尔给自己脸上贴金,吹吹牛、撩撩妹都没事,只记住不要涉及钱财就好。


    但对于他人的事,那最好别管,尤其是压根不知道的情况下,随便就开口乱说的。


    除非你生活很枯燥、想要找点刺激。


    此时,两份民事反诉状已经被送到了审判席和原告席上。


    速度如此之快,无不体现出了一点.....鸽鸽我早有准备。


    金胜见东西到位了,嘴上便开始宣读起了内容。


    “法官阁下,我方的反诉请求如下.....”


    “1,请求确认被反诉人张秋月已放弃接受遗赠,其对被继承人唐明方的遗产,不再享有任何继承权。”


    “2,?请求确认涉案不动产中,不属于唐先生个人财产的部分,不发生遗赠效力?。”


    “3,请求依法驳回反诉被告张秋月的全部诉讼请求。”


    “4,请求确认反诉原告手中持有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具备继承效力。”


    “5,请求依法追究其恶意诉讼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反诉原告方因恶意诉讼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以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6,请求判令反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反诉被告人张秋月已超过法定遗赠接受期限,依法丧失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规定........”


    “唐明方先生自2024年8月3日去世之后,法定遗产管理人王安娜女士在60内,曾经两次主动向张秋月提及关于遗产事宜,但都被其以‘等等、再说、在忙’等模糊用词进行了拒绝。”


    “这种未决、回避、拖延的表态?,缺乏了明确接受的意图,?无法构成有效表示??。”


    “因此,张秋月对遗产不再享有任何继承权,其在本诉中主张分割遗产的请求,无任何法律依据。”


    “二,被继承人唐明方与反诉原告人王安娜系合法夫妻关系,婚姻存续至今。”


    “其于2022年10月2日所做的公证遗嘱中,明确区分了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该遗嘱系唐明方在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订立。”


    “后经公证处工作人员依法公证,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完全体现了唐明方的真实意愿,依法应认定为有效遗嘱,具备继承效力。”


    “三,反诉被告人张秋月恶意曲解遗嘱内容,提起虚假诉讼,严重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


    “她在明知唐明方先生在遗嘱中,仅将个人名下两处不动产赠给她,且已经超过法定接受期限的情况下,仍故意曲解遗嘱中‘个人名下全部财产’的表述,向贵院提起诉讼。”


    “主张分割唐明方与反诉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商铺、银行存款.......”


    “此行为,属于典型的恶意诉讼。”


    “主要因素如下:”


    “其一,她明知自己已丧失受遗赠权,仍虚构权利基础提起诉讼。”


    “其二,她故意扩大遗赠范围,试图侵占不属于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


    “其三,她的诉讼行为导致反诉原告陷入无端的诉讼程序,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四,反诉原告因恶意诉讼遭受的经济损失,依法应由张秋月进行赔偿。”


    “直接经济损失:反诉原告为应对本诉,委托律师团队进行调查取证、撰写法律文书、参加庭审等工作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张秋月的恶意诉讼行为,给反诉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导致其长期失眠、焦虑,正常生活与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以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整,均系张秋月恶意诉讼行为直接导致。”


    “依法,应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张秋月的恶意诉讼行为,不仅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还浪费了司法资源,妨害了司法秩序,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


    “反诉被告张秋月的诉讼请求,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其恶意诉讼的行为,已经给反诉原告造成重大损失。”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反诉,恳请依法支持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


    金胜这几条‘反诉’请求,听在懂行的人耳朵里.....那是相当的狠。


    之前就说过一个法律知识点,受遗赠人超过60天未明确接受,则默认为拒绝。


    但是,遗嘱本身只要合法,便依旧还有效。


    而上头注明的财产,会因为失去指定接受人,转变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分配。


    如果有多份遗嘱,且最后一份遗嘱上面未直接注明废掉‘前面的’,同时在内容中涉及的财产分配部分没有发生冲突,便会各自分开执行。


    金胜搞突然袭击,让严巧萍上庭作证,除了戳穿张秋月具有‘恶意诉讼’的故意,顺势发动反诉之外,还有第二个主要目的.....


    那就是....把第二份具有‘遗赠’属性的遗嘱内容,和王安娜手里那份进行分开、隔离。


    一旦各自独立,没有重叠,那么两份遗嘱便全都合法有效,达到利益最大化。


    3.5亿的夫妻共同财产会直接归属于王安娜。


    登记在唐明方个人名下的两处固定资产,则会进入法定继承模式,由5个第一顺位继承人来平均分配。


    算9000万好了,除以5的话,每个人能分到1800万。


    唐柔作为唐明方的亲生女儿,当然是有一份的。


    与此同时,金胜更是提出高达1000万的赔偿请求。


    先不管法院最后是否会支持,又能支持多少,但无疑会让张秋月在损失大笔诉讼费的基础上,雪上加霜。


    除非唐柔愿意为她出这笔钱。


    如果一切照着金胜的打算发展,张秋月这次搞出的诉讼行为......完全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还有最后申请的法院处罚。


    今天一大早在门口的事、外加恶意诉讼.......


    这要是没有动作,感觉都有点不现实。


    原告席上,苏亦诚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这个脸算是丢大了。


    金胜这一套招数,可谓是连攻带守。


    哪怕在今天庭审结束后,张秋月有办法能证明,自己在法定60日期限内明确表示过接受......也仅仅只能针对两处固定资产了。


    这跟一开始的诉求相比,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从企图拿到全部资产成为大赢家....演变成了为保本而努力。


    而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内容,自己哪怕能帮着张秋月减少损失,后期的律师费也一毛都没有了。


    合着辛辛苦苦绕个圈,结果只吃了个低保。


    太特么讽刺了。


    一旁的卢小悠,倒是有了种不一样的感觉。


    自从在法院小程序上,看到‘金胜’的名字后,她就简单调查过一遍。


    发现这个‘学弟’不仅人长得帅,能力同样不俗。


    年纪轻轻就爬到了顶级律所‘资深’这一级别。


    虽说他的成名战是刑事方面,但经过上次的电话试探,便知道在婚姻家事方面同样不可小觑。


    就是没想到.....会厉害到这种程度。


    连自己的老板都招架不住。


    同样都是华政出来的,差距也太大了吧!


    真想打开他的脑子,看看是什么结构。


    只可惜.......


    一想到这里,卢小悠不由得朝着旁听席方向瞟了一眼。


    审判席上,王阳小小的深呼吸了一下。


    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经验丰富的法官,她当然也把整条线都看出来了。


    今天这个庭审,精彩是精彩,但还是有点美中不足。


    原告这边的挣扎力度.....小了点。


    估计是跟一开场便被打乱了阵脚有关。


    再加上金胜不讲武德,拽着人家的裤腰带不肯放,小拳拳直直的往头上抡。


    还有这份反诉状上的内容,简直是要把人给往死了锤啊!


    虾仁猪心、太残暴了。


    搞得自己都有点同情原告了。


    王阳先是看了一眼金胜,又快速转向了原告席这边。


    “原告人,现在本席需要问你几个问题,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张秋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明显走神了。


    这突然被Q到,身体还冷不丁的抖了一下。


    等到反应过来,立即结结巴巴的应道:“好...好的法官。”


    王阳可没功夫去在意这种小事。


    “张秋月,根据资料显示,你跟被继承人唐明方是在2012年12月8号离的婚,当时你们的财产是平分的吗?”


    “对.....”


    “你简单说一下分到了多少?”


    “就两套房子,一辆车,还有1900多万的现金。”


    “女儿的抚养权是给你的吧!”


    “是的。”


    “对于抚养费这块,你们当时是怎么约定的?”


    “这些都是小钱,我们没有具体约定过。”


    “那为什么没过几年,唐明方又开始每个月给你转钱呢?”


    一说到这个,张秋月脸上有些悻悻。


    “我....我太相信朋友了,她当时说手里有个项目,前景很好。”


    “还劝我....别看我现在手里的钱不少,可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与其放在银行吃利息,不如跟她一起搞投资。”


    “女人也得有自己的一番事业。”


    “说是老唐跟我离婚,并不是我们谁在外面有小三了,感情基础还在。”


    “只要我能改变自己,以后未必不能复婚。”


    “我头脑一热就给答应了下来。”


    “可等我把钱转过去没多久,她就失联了。”


    “后来报了警才知道,就在拿到钱的第三天,人都已经跑国外去了。”


    “没办法,我只能把这事跟老唐说了。”


    王阳之所以问这些,那是为了核实刚才严巧萍说的第一个内容。


    关于唐明方‘自言自语’那些话。


    目的.....是为了审查反诉中所依据的事实。


    这是身为法官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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