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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0章 千万别自证

    章凯风和杜勇军本来就是排在最后面的小喽啰,昨天这一弄完,进程便等于走到了辩论阶段。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就算之前有几个‘刺头’还在挣扎,也不妨碍整体的态势,下面专门留时间集中单独弄就行,严格遵守程序的同时,不失灵活变通。


    所以上午庭审进行的很顺利,仅仅3个多小时,便完成了10个被告人的工作量。


    这些都是签过认罪认罚,主动交待,配合,期望能在S刑后面,加上缓期2年执行的人才。


    但金胜从头到尾听下来,觉得这种希望比较渺茫。


    制造、贩卖、运输D品,集团性质、加上洗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


    性质太过恶劣了。


    尤其这次庭审的阵仗,明显透着一股子不寻常。


    连续开庭、全程直播、媒体开放、切片上网。


    搞的这么大,目的不就是为了‘警示’大众嘛!


    最后要是不把领头,几个骨干成员判个立即执行,外头舆论得吵成啥样啊!


    到时候可真就成‘典型’了。


    领导只是傲慢,又不傻。


    金胜还看到,在原先朱明宇的位置上,换成了一个胖胖的,戴着眼镜的年轻律师。


    看他有些‘拘束’的样子,估计是个刚拿证,在法援中心挂号锻炼的新手。


    期间好几次还用余光偷偷打量自己,生怕被发现一样。


    倒是挺有意思的。


    金胜在听了一会儿后,干脆弄起了其它工作。


    笔记本电脑关掉声音,连上手机热点,照样能收邮件。


    反正今天又轮不到自己出场,坐着也是坐着,总不能无所事事吧!


    有了昨天的高光表演,不少人时不时就会朝这边瞥。


    哪怕坐在最后一排,同样也是焦点。


    认真听讲的‘好学生’形象得保持啊!


    中午休庭期间,金胜再一次被慕容风一帮人给拉去了江西大酒店。


    不一样的是......之前是参与聊天者,这次变成了话题中心点。


    面对众多分散于各个律所的同行们,以金胜的情商,当然不会摆什么架子了。


    相反,表现的更加平易近人,谦逊有礼,有问必有答,不冷落任何一个人,雨露均沾。


    这可都是人脉啊!


    大家都混同一个圈子,万一某天遇到了呢?


    老祖宗留下的教诲......要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敌人搞得少少的,到哪儿都能吃得开。


    下午2点44分,金胜绿泡泡上收到了一条小程序信息通知。


    来自鹏城前海法院。


    王安娜的案子,针对己方的反诉,苏亦诚正式提交了答辩状。


    金胜直接在电脑上点开看了起来。


    【一,答辩人张秋月未放弃接受遗赠,依法享有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而在法定期限内,答辩人已通过‘口头的方式’,于2024年9月14号,在唐明方葬礼当天,向被答辩人王安娜,以及遗产法定继承人唐柔、唐宗良、程美菊等人明确表示过....‘接受遗赠’。发布页LtXsfB点¢○㎡


    并承诺,会在女儿唐柔成家后,将两处不动产全都交给她。


    附1:录音原件一份。


    9月18号,张秋月和房产中介刘宇超先行签订了房产委托管理协议.......


    附2:协议原件。


    9月19号,张秋月和商铺目前租赁人肖美琪同样也先行签订了一份‘优先续租’合约。


    等25年10月份,上一份3年之约到期后,自动续约3年,租金上涨10%。


    附3:合约原件。


    基于以上三项证据,证明答辩人在法定期间内,已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不存在丧失权利的情形。


    【二,答辩人提起的本诉,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非恶意诉讼。】


    答辩人提起本诉,是基于对遗嘱内容的合理理解,并非恶意曲解。


    遗嘱中明确写着‘个人名下全部财产’。


    答辩人据此主张权利,属于合法行使诉讼权利。


    同时,答辩人主张分割的财产范围,是基于对遗嘱内容的合理解读,并非故意扩大遗赠范围。


    而被答辩人王安娜所谓的‘恶意诉讼’,实则是为了掩盖其企图侵占答辩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万元经济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主张的直接经济损失,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的实际发生,及与本案的关联性。


    其委托律师的费用,应自行承担,并非因答辩人的诉讼行为导致的必然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答辩人未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证据,来证明其存在精神损害。


    且答辩人的诉讼行为是合法维权,未对其造成任何精神损害。


    因此,被答辩人主张的1000万元损失赔偿,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综合以上三点.....被答辩人的反诉请求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提起本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被答辩人试图通过反诉混淆视听,掩盖其非法侵占遗产的行为。


    恳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反诉请求,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


    最下面,则是附录。


    第一项,录音。


    不用听都知道,这就是张秋月和唐柔娘俩跑到老宅子,找‘二老’套话的东西。


    金胜早就看过带画面版本的了。


    这个可以忽略了。


    对案子来说,形成不了任何威胁。


    第二项,委托管理协议。


    算是通用格式条款了,不过里面有两条内容约定......


    很有意思。


    1,产权承诺。


    (甲方承诺为该房产的合法产权人,对该房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且该房产无任何产权纠纷、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若因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甲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2,委托管理期限。


    (本协议自2024年9月18日先行签订,至张秋月正式完成过户后第二日生效,委托时间共计5年。)


    (注:本委托基于《遗赠协议》及受赠人已依法接受遗赠的事实,房屋产权尚未完成转移、过户。)


    要不是场合不对,金胜指定得笑出声。


    真是狗屁不通、一塌糊涂。


    根据法律规定,张秋月作为受遗赠人,在产权尚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确实可以先行与房产中介公司签订房产委托管理协议?。


    但协议上关于‘产权承诺’的内容......直接与事实相悖了。


    等于废掉!!


    另外,要想真正具备法律效力,需要将遗嘱,以及写好《遗赠接受声明》,加上《委托管理协议》一起拿去办理公证的。


    否则屁用没有!


    金胜完全可以说,这就是昨天签的,对方在弄虚作假。


    除非能拿出其它证据来佐证。


    比如:签订当天的录音录像,以及前期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清洁费、设备维护费等等之类的账单。


    可现在嘛.....金胜没有看到。


    3,优先续约合同。


    内容上倒是没什么问题。


    但和上面说的一样,受赠人张秋月需要已‘接受遗赠’,并具备事实权利基础。


    也就是说.....即便产权未转移、登记,只要受赠人已实际占有商铺,并持有遗赠协议、公证书,便可作为与租赁人协商续约的依据。


    很可惜,当时张秋月啥都没有,除了那一张嘴。


    法律效力薄弱的很。


    金胜同样可以说,这就是现在才签的。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


    得让法官内心确信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远大于不存在的可能性。


    简单来说.....一方提出的证据若含有无法合理排除的怀疑,通常会不利于该方主张,反而有利于另一方?。


    小伙伴们记住了,千万别陷入‘自证’的漩涡中。


    假如谁说你干了什么,那对方就得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否则就是诬陷,你完全可以反过来告他。


    蜀黍做笔录的时候,最喜欢问的一句话....“你怎么证明自己没有做过?”


    一旦你拼命去自证,那就上当了。


    说的越多,错的越多。


    本来没事的,结果真出不来了。


    还有一个名气最大的例子......扶不扶?


    路上碰到一个老人倒在地上,你好心过去扶起来,他一把抓住你,说就是你撞的,得赔钱、得送我去医院。


    一般人肯定急着辩解,说我没有。


    老人反问道:“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扶?”


    然后开始大喊大叫,吸引其他人来围观。


    不懂法的人,会激动的开始‘自证’,说明缘由。


    如果是懂法的.....只会默默掏出手机报个警。


    蜀黍没来之前,尽量别跟老人搭话。


    有人在旁边拍摄,你就提醒一句:“我已经报警,在未下定论之前,谁敢随意传播,则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是违法的,严重的,将会涉及刑事犯罪。”


    放心,只要你真没撞,上了法庭都不用怕,简单强调一句话:“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撞的,麻烦拿出来展示一下?”


    其它什么话都不用说,直接搞定。


    不过在短剧里,一般只有反派才会这一招。


    主角受到诬陷后,通常会傻乎乎的想尽办法去自证,把自己弄的遍体鳞伤也不在乎。


    最后千辛万苦拿到证据,满心欢喜的去向女主证明确实没干过。


    结果只换来一句......


    “好啦!我已经知道不是你的错了,我替他说一声对不起,你一个大男人,就别斤斤计较了。”


    是不是很讽刺!


    一个智商堪忧的男主,哪怕念出咒语,重生归来,也依然是个废物。


    重生不过是再给人一次‘选择’的机会,算是另类版的‘后悔药’。


    但改变不了......男主‘脑容量小’的事实。


    .........


    依旧是晚上7点半左右,主审法官敲响了‘休庭’的锤子。


    金胜婉拒了一些同行的聚餐邀请,直接开车朝着家里赶去。


    柳慧敏下午4点就到家了。


    半个小时前还发信息过来,说是今天晚上在家吃火锅。


    她今天去菜市场逛了逛,看到生蚝很肥,跟椰子鸡火锅是绝配。


    冬天比较冷,正好能给金胜进补一下。


    也不知道在暗示些什么。


    但脚下油门踩的更欢实了一些,堪堪卡着限速。


    “叮铃铃......”


    刚开出法院不到10分钟,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金律师,你看到法院推送的消息了吗?”


    “我看上头写着什么录音,还有合约之类的,会不会对案子有影响啊!”


    “需不需要我做点什么?”


    耳机中,王安娜的声音稍显急促。


    “您就放心吧!”


    “这些东西也就看着唬人,其实一点用都没有。”


    “真要有问题,我肯定早就联系您了。”


    安抚客户情绪,也在律师的工作范围之内。


    更别说.....还是一位出手大方的富婆姐姐了。


    自己手上戴着的百达翡丽,不就是她送的嘛!


    “呼....那就好。”


    “刚才啊!张秋月给我打了个电话。”


    “先是承认错误。”


    “接着又提到了葬礼那天的事。”


    “说老唐能把房子和商铺留给她们娘俩,已经很念旧情了。”


    “她那会儿从来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的。”


    “什么都是被人怂恿,一时迷了心智,现在很后悔,向我道歉,希望能得到原谅。”


    金胜连忙开口问道:“她这就是在套话啊!”


    “您是怎么回答的?”


    王安娜有点不屑。


    “切....我怎么可能会如她所愿。”


    “我就干脆回了一句:你那天什么时候说过这些,我反正是没有听到的,也别拿这些有的没的出来说事,现在既然已经上了法庭,那一切就照着法官判。”


    “还有,别再假惺惺的来道歉了,你什么性格我很清楚。”


    “你不是知道错了,而是害怕一毛钱都拿不到了。”


    金胜轻笑一声道:“您应答的很对。”


    “我估计她是联系不到二老,没办法才来找您的。”


    “距离下次开庭还有一段时间,您可得小心注意着点,别让她钻了空子。”


    王安娜立即回道:“没事,我刚才已经把她给拉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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