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觉得暴力是一种犯罪,无论如何应该是最后的选择,我的话,我觉得这玩意应该是第一选择,因为我就擅长这个,泰森那样的只要打偷袭我都能把他办了,压根不需要biu biu什么的,就是我天生的这个肉梆子就足够了——所以一个东西正当不正当,全看使用它的人擅长不擅长,天生就要不贞的人当然就觉得做事全凭感觉是正当的,但是如果她遇到的是我这种擅长暴力的人,她就会变得比较忠贞,因为说到底还是命重要,其他都是假的——
舒颜蓓跑来派出所捞我,看着叔叔们拿给她的现场照片简直是触目惊心,如前所述,一个被我揪下来半拉耳朵,另外一个像高空坠物一样瘫在地上,看着是挺恶心的——我是喜欢使用暴力,不代表我喜欢看暴力造成的后果,我的宗旨就是管杀不管埋,他们有多惨关我屁事,有本事你把我耳朵揪了也行啊对不对,我绝对不会哭哭啼啼跟你抱怨——叔叔们给我看照片,我就撇撇嘴看一看,说一句‘严禁虐待动物’,叔叔问我‘那你怎么虐待人呢’,我就回答他们‘人严格来讲不算一种动物’,他们无fuck说——假如说这个世界恃强凌弱是一种通行的道理,那我觉得我只是做了我作为一个看不惯这个道理的人应该做的事,所以你别和我说什么正当不正当,愿关关,愿判判,我都把人打成那个样子了我还怕你关我弄我,还需要你来给我上课教育我什么正当什么不正当吗?我的不正当,只是恰好凌驾于虐狗的人那种不正当以上而已,他们不把狗当一个生物看,我也没必要把他们当一个生物看——这是法律管着,要是按照我的性子,就应该也拿着钢丝去勒他们的脖子,咱们现世现报多痛快,勒死了他,我跑路就是了,跑不了,我抵命就是了,多大点事...
所以,我其实是认可行政机关对我的惩罚的,因为我做了不正确的事,但是我特别反感行政机关对我的教育,哪来那么多废话,我犯了罪你惩罚我就好了,非要在那里教育我我就接受不了——也许当年我没有去当兵还真是做了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不服管教是我最大的特质,我去当兵得把领导们气死——我不是纯粹不服,我属于是‘半服’,就像我对鱼头文化的态度一样,既然事实就是这样,这个文化就是有好有坏,那我们就接受好的,反对坏的,这世上还有十全十美的人或者制度吗?只要不用电棍电我大腿根逼着我接受你的思想,我就觉得这是个好人,这是个好制度——就像在派出所里叔叔们也没有拿棍子抽我裤裆,非让我认错一样,出了事情我们处理后果就完了,教育什么的你不然留给需要它的人呢,因此上我觉得成都的叔叔其实是挺通情达理的——
当然,如果你非要拉扯那些近些年发生的远洋捕捞留置察看的话,我也还有另外一套说法等着你——要知道,我们的宪法里明确写了,我们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所有财富属于所有人民的国家,你一个人弄那么多是几个意思?关键是,你弄了那么多也不反馈一点给政府或者人民,只顾你自己舒服,那我只好拿出电瓶通上电,一边蛋蛋给你上一个夹子电你了...
所以这个事就是这样的,在我的认知里,我这个水平的人也就配生活在这样的土地上,出了什么好事那不是我干的,除了坏事理论上应该也不是,我没有那么坏,但是如果出了什么特别傻的傻事,百分之百不是我干的——如果哪天你看见我做出什么想都想不到的傻事,比如在电梯里跳街舞一类,那我只能默认为我当时喝了不止二斤了,喝一斤都不会是那个德行——我做事大概率都是在平常人可以理解的范畴之内的,比如这次的打架,最主要的原因其实不是因为他们虐狗,因为我对流浪狗也没什么好感,那时候舒颜蓓不回租处我经常凌晨四五点才到家,经常会被流浪狗追着咬,说实话也挺烦的,让我觉得自己老得可怕连狗子都不怕我了——但是我也没打它们去,不值当我动手一次,打架那么累,虽然烦,但是这不应该是我做的事,应该是小区保安做的事——有时候我上楼了去洗澡刷牙,出来准备睡觉,还会听到狗子们不知道又在追着谁咬,或者干脆就是自己对咬...说实话,它们是一种祸害,吵得人不好睡觉,但是我已经喝了半夜,只要躺下了很快就能睡着,那些神经不好狗叫就睡不着的人都不着急我急什么对吧,狗子泛滥终归还是人类的一种罪孽,就像巨婴傻比横行是社会的罪孽一样,这不该是我去思考应对的事情,除非它们咬我——没想到最后不是狗子咬我,是别人虐狗触发了我的相关被动,也是挺无语的——狗子乱叫,和人虐狗导致的惨叫那纯粹是俩码事,前者你起码还能稍微忍一下,实在不行最多躲远点,后者那真的是听不了一点,忍都忍不住就要出手干预——一条拳头那么大的小狗子,被几个小年轻用钢丝绞得直倒白沫子,这个场面瞬间就点燃了我的愤怒:你们这么厉害的吗?我来陪你们玩玩好了,你把我也绞一绞得了...
打完了我才去给那个狗子解套,我感觉这家伙是够呛能活了,半天没听到叫唤了,但其实还好,就跟人一样,不论你怎么绞,只要脖子上的钢丝松了,让他倒会儿气他就能爬起来踉踉跄跄跑掉,我估摸这狗子这辈子不敢再来这个小区了,俩袋着和它一起跑来跑去的那群野狗也再不会来——狗子是可以互相对话的嘛,它跑回去跟大伙说差点被人绞死,又亲眼看到人和人打起来是什么德行,那比狗和狗打恐怖多了,那群狗子自然就不来了,小区可以安静一段时间——但是过段时间,别的地方流浪来了一些狗子,还是会入驻小区,还是会在小区里半夜叫得像杀猪一样,吵得小仙女们睡不着觉——我住的那个小区叫什么‘青年社区’,有大量的主播聚集,凌晨楼下的饭店都给她们开着,所以我会有这么一说——它们叫得厉害了,小区保安就趁某个深夜套一回,保安相对文明,不会拿钢丝绞得狗子吱哇乱叫,直接就是专业套狗的圈子勒到笼子里,第二天去卖给收狗肉的人——类似我今天晚上解救的那只小狗,估计二十别人都不要,一把骨头没什么肉,都不值当杀它的刀功钱,但是却形成了一种问题...
我那时候突然明白我为什么压根也没准备润出去,或者出国玩几天总觉得别扭呢,说实在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还是没把这个事情看清楚——哪里的情景其实都差不多,我祖祖辈辈出生在中国,从小接受中国的教育,我和他们都相处不好,出去了我还指望能跟别人更亲吗?要说吃的喝的玩的乐的,国内哪里都不差,说穿了很多时候出去是想寻找另外一种人际关系,寻找另外一种自己在人类社会里的位置,这玩意我不需要——不论在哪里,需要社交的时候咱干得也不错,需要孤独的时候也没觉得有多难受,在人堆里我并不高洁,一个人站在那里的时候也不猥琐,我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活法,所以对我来说哪里都一样,外面反而不如国内熟练——起码,和人干了仗,咱是知道大概会怎么处理,应该有什么流程,干完了该认错认错,该服气服气,向伤者说好话,向叔叔们略微嘴犟但是听人家安排,需要赔偿就赔偿,需要服罪就服罪——在国内,这个事连个屁都不算,扯下来半拉耳朵那只是个皮外伤,连个轻伤都不算,虽然我一再吐槽法律培养了大量傻子,但是同样的,它也有可以商量的部分——在国外,你把别人耳朵揪下来八成会被当成危险分子先关起来,但是国内不是的,舒颜蓓过来跟对方说了半天好话陪着去了医院,我后面写了个什么情况说明一类的东西交了一部分类似垫付的医药费一类的东西人就先出来,大概早上九点多的时候已经在家里睡觉了,还睡得特别香——因为昨晚做了大量的体力活,除了干仗,回来又跟舒颜蓓开心了俩下,觉得自己活力四射...
后面赔了几万块钱吧,这几个小伙子只是比较毛燥,其实我觉得他们并不坏,是那种一起高喊‘冲啊’他们会真的比你跑得快上去帮你挡枪子的人,这种人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也是必不可少的——耳朵嘛,多大点事,缝上去就是了,无非就是留个疤,男人嘛,没点疤还能行?头发稍微留长一点就看不出来了,何况,如果别人问你,你就说是年轻不懂事被人当头砍了一刀多亏自己反应快一侧身削下来半拉耳朵——这就是所谓江湖上身份都是自己给自己的了,怎么吹自己那纯粹是看你自己喜欢,如今没那么多人有闲工夫去管你吹不吹的,除非你跑去人家面前拿钢丝绞狗子。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发布页Ltxsdz…℃〇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