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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家有如意

    如意呆呆地坐在城墙底下。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看了一眼破皮的膝盖,他忍不住吐出点口水往上抹了抹。


    这是娘教的,小时候被蚊虫咬了娘都会吐点口水抹抹。


    他的手肘和膝盖一样都受伤了,手肘其实比膝盖还严重些。


    那一晚他把那个人扑倒滑出去,他人并无大碍,但胳膊,腿,好些地方都磨破了皮。


    如今有点红肿,不断的渗着黄水。


    他的鞋子也在那一晚丢了一只,现在只有一个脚有鞋子。


    如意并不放在心上,过几天就好了,小时候经常摔,也没出现过多大的问题。


    如意已经习惯了。


    唯一不习惯的是肚子饿。


    唯一心疼的就是他的草鞋寻不见了。


    娘和父亲在的时候虽然吃不饱,但也不会受饿,到点了就有吃的。


    自从父亲和娘淹死后就天天饿,几乎寻不到吃的。


    至于甜根……


    他是骗余令的,城墙底下根本就不会有甜根。


    造城的时候城墙底下的土早都拌了生石灰,草树都不长……


    就算有那也轮不到自己来挖。


    肚子又开始咕噜噜的叫,也就在前天吃了三张饼子,早就饿的不行了。


    昨天他去工地看了,余令不在,他的那张桌子也撤了。


    他很想去找余令。


    可是他根本就不知道余令住在哪里。


    望着不远处卖饼子的老汉,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饼子的香味在慢慢的摧残着他的理性,他很想去抢。


    如意很有自信,以他的身手,悄然无息的走过去,抢完就跑。


    那个老汉是绝对追不上自己的。


    抢,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在脑子里挥之不去了。


    就在他忍不住下定决心要去抢的时候。


    他突然狠狠的给了自己一拳,然后躺在了地上,母亲的话在耳边响起。


    “如意,你给娘记着,娘这辈子成了烂人,但这辈子从未干过偷鸡摸狗之事,记着,当个人,一定要当个人……”


    “如意,别人可以看不起你,但你要看得起自己,娘是年轻时走错了,以至于步步错,你可不能错……”


    如意不是很明白母亲的话,但他觉得母亲的话没错。


    京城有很多自己这样的人,他们现在都是贼偷,混迹在各处,专门做那偷鸡摸狗之事。


    人人喊打,人人厌。


    肚子又开始叫唤了。


    如意把手放在肚子上,他有点后悔把前日买饼子找的钱都给了余令。


    他看的出来余令是咬着牙把那碎银给了自己。


    如果不还他,自己今日说不定不会挨饿。


    就在如意还在后悔不该把钱还回去的时候,一个小子蹑手蹑脚的走了过来,然后蹲在如意的身边。


    “死了?”


    如意闻声猛的坐起,然后不可置信的望着余令。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余令了。


    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那么聪明,随手给人的都是银子,肯定是大户。


    他家的大人肯定不会让他出来的。


    他肯定要学习,要念书,还要有很多要学习的事情。


    娘说了,大户人家的孩子再怎么差,那也比百姓家的孩子强。


    “你…你……”


    余令叹了口气,望着如意道:


    “你这个人可真难找,你说你在城墙根下,京城这么大,都快要把我跑死了。”


    “你…你……”


    余令望着如意摔烂的膝盖和手肘,望着他磨破皮的脸,余令知道,定是那一晚那猛的冲出,扑倒后摔的。


    “我叫余令,余令的余,余令的令,你是我的恩人,如果不嫌余家粗茶淡饭,以后就来我家吃饭,但得干活。”


    如意咧着嘴笑了,站起身拍了拍身子。


    他就像那灰包,呛人的灰尘从他身上飞起。


    如意这才反应过来……


    这辈子再也没有娘给他洗衣服了。


    “我吃的多!”


    余令打趣道:“所以你才那么厉害!”


    如意又笑了,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


    “一天一顿就行,重活交给我,我会拉犁,十岁的时候就给北城的顺员外干过!”


    “家里没田。”


    “那你家是干嘛的?”


    “卖布的!”


    ........


    余令带着如意走了,如今的余令有很多钱。


    从娘娘庙回来后老爹就给了余令一个钱袋子,里面有很多碎银。


    余员外很开心。


    因为他在娘娘庙他摇了一个诸事皆顺的上上签。


    余令带着如意去了京城最出名的鲜鱼口街。


    这里先前就是一个卖鱼的地方,臭烘烘的。


    但因为紧挨着崇文门大街这地方火了。


    永乐初年是卖鱼的,到了正统年间因为这里的吃食便宜且多样。


    劳作的百姓就爱来买,慢慢的人就多了。


    到了现在……


    鲜鱼口街边上布满会馆、客栈、商店、摊点、作坊广布,商铺、餐饮、茶楼和手工艺作坊。


    可谓是星罗棋布。


    余令给如意买了两双布鞋,一双厚的,一双薄的。


    衣服余令没买,家里有布,陈婶和厨娘都是好手艺。


    其实鞋子也不用买。


    陈婶和厨娘也都会做,但如意的脚多大得量,还得做鞋样,一套下来少说七八天。


    说到鞋子,余令有些不开心。


    在铺子里余令看中的是一双黑色高帮白色厚底的皮皂靴。


    那质量好,看着结实,结果因为余令不是儒士生员或官人……


    人家伙计不卖。


    人家伙计说了,太祖爷规定了庶民、商人、杂役等不能穿靴子,只允许穿草鞋或简单缝制的直缝皮鞋。


    违反规定的处以极刑。


    (ps:这个皮鞋不是现在的皮鞋,是直缝皮鞋,去博物馆的时候导游讲这样的鞋子,穿着很臭,容易烂脚,有兴趣的可以去看明朝的鞋履制度。)


    在余令看来这不仅是简单的穿着指导了,而是一整套等级森严苛刻制度。


    把人分三六九等就算了。


    鞋子这样的穿在脚上走路的也分。


    伙计其实并不高傲,他反而是在为了余令好,真要买,他其实也卖。


    现在这个制度虽然名存实亡了。


    但就怕嘴贱的给你举报了。


    一旦被举报,这个制度就会立刻生效。


    因为这是太祖爷留下的,这是祖宗制度,现在的皇帝都不能改。


    太祖的本意是好的,是想禁止民间的攀比豪奢之风。


    但这也太狠了,辛辛苦苦一辈子,想穿个好点的鞋子。


    结果还犯法。


    余令没有过多的去纠结这个事情。


    站在过来人角度来看待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有问题的。


    在当时作出这个决策肯定是有原因的。


    余令给如意买了好多好吃的,就连跟在身后的小肥也都开了荤。


    吃过了自己从未吃过的各种好吃的。


    买完了,余令就朝着家里赶。


    早已等候在门口的闷闷听到巷子里余令说话的声音立马就笑开了花。


    拉着陈婶就让她开门。


    “今后你屋子就住在我边上,虽然小了点但也没办法,家里就这么大,凑合一下,缺什么你跟我说!”


    如意看着大瓦房有些呆愣,这样的房子在他的眼里就是豪宅。


    原先他家住的是草屋,三个人挤在一起的草屋。


    下雨的时候屋里到处漏水,一个不注意压茅草的石头会掉下砸的人头破血流。


    下大雨的时候爹娘没跑出来,就是被压茅草的石头砸到了脑袋,然后跑不出来......


    如今他竟然有了一间青砖绿瓦的小房,他不好意思享受这些。


    可他又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


    如今余令又给吃的,还给住的,如意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


    想了半天,又憋了半天,他突然道:


    “签契吧,我卖身给你!”


    余令闻言忍不住笑了笑:


    “签什么契,你又不是奴,再说了,你有户籍么,安心的住,如果哪天有了好去处,随时可以离开。”


    “不怕白眼狼?”


    “就算是,那也是白眼狼救了我。”


    如意又笑了,余令这才发现他有一个很好看的酒窝。


    书房的谭百户听着窗户的外面传来孩子们隐隐的对话声,知道时间已经不早了。


    抬起头望着余员外:“那个人是你杀的吧!”


    余员外杀人虽然能骗过很多人。


    连衙门仵作,和很多锦衣卫同僚都认为那光头是死于剑伤。


    但在看到伤口的那一刻,谭百户其实心里都已经隐约有了答案。


    这个伤口他太熟悉了,他甚至都不用想就能还原当时的场景。


    余员外笑了,没否认,认真的点了点头:


    “对,是我,他要让我的儿子去供奉什么狗屁的邪佛,让我的女儿去当什么童子,我能忍?”


    说着余员外看着谭百户,笑道:


    “扭捏了半天,喝了一肚子茶,扯了一大圈,现在总算说实话了,怎么,你是来抓我去邀功的?”


    谭百户叹了口气,低声道:


    “我来是想告诉你下次有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先跟我说一下,你的法子好,但容易被人查出。”


    “查不出,我用的东西和你们不一样,衙门已经定案,是死于剑伤,是死于仇家的暗杀,跟我没关系。”


    谭百户望着自信的余员外喃喃道:


    “你应该让我来的,我现在是官,锦衣卫也没有了当初那么森严的制度,我一句话就够了……”


    余员外叹了口气:


    “你成家立业了,也要为你谭家的财米油盐奔波劳碌,我怎么敢事事都麻烦你!”


    余员外说着,忽然抬起了头:


    “你现在有了家,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


    谭百户闻言猛地一愣,然后摇头苦笑。


    一个战壕爬出来的兄弟现在都有了家,也都有了要照顾的人。


    余员外这是不想让自己难做。


    “裴明御史进宫了,虽然没有见到皇帝,但皇帝知道了。


    锦衣卫接手了这个案子,这个案子比想象中的还要复杂。”


    “目前得知的消息是这是脱离白莲教的闻香教。


    这帮人杀不绝,也杀不尽,这次锦衣卫准备悄然行事,然后一锅端。”


    余员外站起身打开房门道:


    “好了,我知道了,天色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


    今后少来我家,要是让左邻右坊知道你是锦衣卫,都不跟我走动了!”


    谭百户笑了,喝完杯中的茶,然后离开。


    走到院子里,望着大变样的余令一时间有些认不出来。


    圆润了,白了,个子也猛的往上窜了一大截。


    “谭叔好!”


    望着越看越顺眼,且彬彬有礼的余令,谭百户是越来越觉得自己那侄儿不是个东西。


    也不知道别人家的孩子到底是咋教的。


    “嗯,好,有空多来家里走动,你我两家不是外人!”


    “好!”


    余员外笑呵呵的看着,一直把谭百户送到大门口。


    走下台阶的谭百户忽然想起了什么,他猛地回头看向院子的余令。


    “怎么了?”


    谭百户笑了笑:“哦,没什么,没事让令哥多来家里走动,我那逆子......”


    谭百户深吸了一口气,想到自己在书房见到余令写的字,咬着牙道:


    “唉,算了不说了,我回去打他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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