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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客中文 > 大佬穿七零,闪婚养娃甜蜜蜜 > 番外一 :张胜利(一)

番外一 :张胜利(一)

    听着大胖媳妇那如雷的憨声,张胜利烦躁地翻了个身,眼睛盯着黑漆漆的墙壁,心中五味杂陈。发布页LtXsfB点¢○㎡


    他不知道自己的日子怎么过成了这样,曾经风光无限,风流倜傥的他,如今却只与一个泼辣又暴力的胖女人共度余生。


    他与大胖媳妇的认识,一开始确实很美好,甚至充满了戏剧性。


    那是一次他从乡下回家探亲,心情烦闷,思绪混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


    街上的喧嚣与热闹,与他内心的孤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秦莞那个女人都随军走了,他还得待在农村吃苦受累呢?


    不应该是他把秦莞踩到脚底下吗?怎么现在翻了一个个儿,自己成了秦莞的对照组。


    看着市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想起了朱自清的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就在他像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旁观者,看着这一切,却无法融入其中的时候一阵急促的喊叫声打破了他的沉思:


    “拉住他,快抓住他,我的钱包!他偷了我的钱包!”


    然后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从人群中跑出,正快速地向他这边冲来。


    出于本能,张胜利伸出了脚。


    那个男人被绊倒了,后面的人很快追上来,把那个男人扭送去了公安局。他也跟了过去做笔录。


    做完笔录后,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找到他,感激地对他说:


    “张同志,我就是那个被抢包的人,我叫谢春华。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谢谢你,张同志,要不是你,我那包里的钱就被小偷抢走了,那里面有好几千块钱呢,我省吃俭用半年也还不完,你这是救了我们一家呀。”


    张胜利谦虚的抓抓头,道:“都是我应该做的。”虽然他只是下意识的伸了下脚。


    事后,谢春华又请张胜利和他母亲刘菊花一起去国营饭店吃了饭。


    在饭桌上,有刘菊花调节气氛,很快,氛围就热了起来


    直到那时,张胜利才知道谢春华是个寡妇,带一个六岁男孩。而谢春华的父母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是县公安局副局长,一个是县妇联主任。


    刘菊花虽然没有工作,但在人情往来方面很有眼力见,见谢春华家庭背景深厚,就想抱谢春华的大腿。


    很快,她与谢春华就亲热的快成一家人了。


    在交谈之中,谢春华得知张胜利想回城,二话不说就答应给他办。但她又呑呑吐吐地对刘菊花说:


    “这件事说起来也不难,但有一个条件……有点不好办。”


    刘菊花一听,忙问:“是什么条件?”


    谢春华不好意思的说:


    “婶子,我给你说过,我男人是入赘,他入赘的时侯是没有工作的,是我父母出力出钱,让他做了现供销社的采购员。他去世后,他的工作就空起来了。我爸妈说,这个工作是留给我以后的丈夫的,你看?”


    刘菊花看了一眼谢春华,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毕竟她的儿子才20多岁,比这谢春华小六七岁呢!


    于是她试探性的问:“你这个工作卖不卖?”


    谢春华道:


    “如果是别人,我是坚决不卖的。但谁让小张是我的大恩人呢?不过价钱有些高,我父母说过,这个工作不能低于三千元。”


    刘菊花一听要3000元。她吓了一跳,如果不是她反应快,她就要脱口而出:“你怎么不去抢啊?”


    但她到底还是有理智的,没有说出那样的话。


    回到家后,刘菊花不再提工作的事,但张胜利却忘不掉。


    他在农村受够了。不但农村无休止的劳动,还有农村那无处不在的八卦。


    在红旗公社,人们有多喜欢秦莞,就有多讨厌他,特别是秦莞随军之后。


    秦莞随军走了,她的离去像一阵风,吹散了红旗大队往日的宁静,也在张胜利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她留给王丽铭等人的是深厚的友谊,留给红旗大队的是那片生机勃勃的药田,但留给张胜利的,却是不甘与焦躁,还有空寂与后悔。


    夜深人静时,张胜利常常独自躺在床上,在昏黄的灯光里,眼神空洞地望着远方。


    他的思绪常常不由自主地飘回了过去,回到了那个与秦莞并肩同行的日子。


    那时的他,风流倜傥,意气风发,是人人爱慕的对象,很多女孩眼中的白月光。而秦莞,温柔贤惠,勤劳能干,不仅赢得了他的倾心,也是许多家长心目中的好儿媳。


    他们走在一起,就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金童玉女,让人羡慕不已。


    为了追求秦莞,张胜利曾用尽心思。他记得那次,他特意花钱请了几个街溜子,演了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


    那场戏,虽然有些荒唐,但却成功地让他走进了秦莞的心,他与她成了未婚夫妻。


    那时的他们,笑得多么灿烂,仿佛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们。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开始感到厌倦。


    他厌倦了这种平淡无奇的生活,厌倦了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也厌倦了一成不变的秦莞。


    在外人看来,秦莞对他百依百顺,言听计从,他对知道秦莞在某些方面却执拗的很。比如肌肤之亲之类的。


    说起来许多人都不相信,他与秦莞交往了三年,却连秦莞的小嘴都没有尝过。


    他厌倦了秦莞,开始向往外面的女人。是什么时候开始厌倦的呢?他记不清了。


    他只记得,那种厌倦感像一股无形的力量,逐渐侵蚀着他的心灵。


    他开始对秦莞冷淡,开始逃避他们的感情。他开始把目光停留在别的女孩的身上。


    他本来就是风流惯了的,早在认识秦莞之前,他就交过几次女朋友了。那些女孩有的温柔,有的泼辣,但毫无例外的都很美丽。


    可她们的美丽在秦莞面前却显得毫无魅力。


    但再美的皮囊在时间面前都会褪色,张胜利与秦莞相处久了也产生了审美疲劳。


    三年后,他出轨了秦软软。


    说真的,他真的没打算与秦软软有什么,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更何况秦软软是他的小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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