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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公爵在上

    泰勒一言不发的看着不远处乌鸦飞起的树林,挫败的摇了摇头。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他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按理说不可能逃脱的……


    除非……那只血族法力比教皇还要强大?明明上一秒还虚弱的不成样子,眨眼间就拥有摧毁一切的能力……


    太可怕了。


    即使是拥有那样一张上帝宠儿的面容,也无法消散她给人带来的恐惧。


    -


    那是白初一的必杀技,也用光了所有力气。


    她跌跌撞撞的往森林深处跑去——记忆里,原身的城堡就在那里。


    这次的身份很酷炫。


    她就是传说中那个沉睡多年的吸血鬼公爵。


    公爵在数千年前因为厌倦了血族内部的争斗,所以选择在暗森林的城堡里把自己沉睡。


    在前几天,公爵却被城堡里的不速之客吵醒了。


    公爵杀死了不速之客,千年来第一次踏出了城堡。她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


    原本命名为“吸血鬼森林”的血族专属地盘变成了黑暗生物共同生活的“暗森林”。光明照到了大陆的大片区域,再也容不下黑暗族群。


    暗森林是他们唯一的退路。


    就连千年前无比猖狂的血族们都纷纷选择了沉睡——有无数的血族就在沉睡中被吸血鬼猎人从胸口插进银色十字架,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是一段太不适合苏醒过来的时代,也不太适合公爵苏醒。


    血族公爵乃是至高地位,他们这个优雅又傲慢的族群从来都看重血脉传承,历代公爵都是最纯种的吸血鬼,拥有最强大的力量,让他们甘愿臣服。发布页Ltxsdz…℃〇M


    血族的没落,正好由公爵来带领他们重现辉煌。


    公爵的苏醒不仅影响着血族,也影响着暗黑族群、人族、和一切信仰光明神的族群。


    暗森林的能量波动想必远在千里之外的教会已经感受到了,这几天就会采取行动。毫不意外的话,他们会与其他信仰光明的族群联手,彻底歼灭黑暗。


    剧情中,女公爵的苏醒让身为圣子的男主亲自现身暗森林。大概是太久没有见过这么赏心悦目的人类了,白初一居然就这么喜欢上了寡言少语却满心满眼都是光明神的圣子。


    他纯正的信仰之力让女公爵羡慕,甚至动了“如果这个人类信仰的是我该多么好的念头”。


    女公爵活了这么多年,从未动过心,也从未喜欢过人。她把自己爱的红酒与珠宝献给了男主,却被男主几次三番的厌恶拒绝。


    “我将我的身心都奉献给教会,没地方盛这么多珠宝与红酒。我与你不同,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做,而你满脑子除了狩猎就是交欢,你与野兽无异,你生来就是不被接受的。”


    伯克利的字字句句都深深刻在了公爵的脑子里,她开始觉得自己真的如同他嘴里所说。


    女公爵的苏醒让血族来势汹汹,却又因为女公爵的心情狼狈退场。


    女公爵甘愿把自己的心脏献给圣子,她不懂怎么爱人,不懂怎么与人交流。


    爱人说想要她的心脏,她就给了。


    被真火燃烧的女公爵透过火光看见圣子与教会侍女抱在一起的模样,化成了灰烬。


    那个侍女就是女主索菲雅了。


    前半段剧情里的女公爵是英姿飒爽的,她可以单手捏碎教会最坚硬的盾牌,可以一人抵挡人族的千军万马。她面对精灵族与人族和教会的联手丝毫不惧,游刃有余的指挥作战,飘荡在战场之中。


    后半段的女公爵浑身都是悲情色彩,生动的诠释了爱而不得的种种可悲。


    【发布任务:打脸值:0/】


    ……没了?


    没有好感度任务??


    白初一脚下一个踉跄,倒在了一棵大树底下。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倒下之后就觉得周围温度下降了好几度,露出来的脖颈处略有凉意,让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她的手腕和脚腕处都被铁链灼伤了,倒没烤焦那么夸张,只是红了一大块。


    吸血鬼疗伤的方式简单粗暴,那就是喝血。


    可现在——


    白初一阖上眼靠在树干上,打算闭目养神一会儿再继续走。


    说不定运气好点儿,还能逮着一只误入森林的人类呢……


    -


    不知道睡了多久,白初一老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睡着之后做的梦都不安稳。


    最后一个激灵醒来。


    “!!!”


    猛然看见面前一张放大的俊美的脸,白初一差点没吓失声。


    “你——”


    “你是吸血鬼?”


    那人清冷好听的声音先响起。


    白初一的目光呆呆愣楞的停留在他的尖耳朵上面。


    精灵,传闻中光明神最宠爱的一个族群。神祗毫不吝啬的赋予他们最精致的外貌、最纯净的土地、最纯真的心灵。他们拥有别的族群都无法学会的法术,那是最接近神力的法术。


    无数记载着精灵的书籍都对这个被光明神神祗偏爱的族群大加赞赏,在人类的神殿中,精灵王的神像被列在光明神像的一旁,与光明神神像共同沐浴在圣光之中。


    这是个被所有向往光明的族群都赞美的族群。


    白初一没见过别的精灵长什么样子,就眼前这只来说——


    确实。


    太好看了吧?!!!


    他的头发是金色的,一直拖到脚踝处,用一根类似于藤蔓的植物束好,慵懒中透着几分冷。他身上穿着圣光白袍,繁复的花纹用金线一丝不苟的勾勒出来,栩栩如生,贵气逼人,让人看久了都觉得眼睛疼。这种祭司袍的衣料一般都是在圣水中浸泡多日才拿出来制作的,一针一线都装满了对光明神的敬爱。


    他像是神话中掌管生死的冥王哈迪斯,俊美无俦的面容上似有若无的笼罩着一股冰寒之气,让人即使对着那张脸生出不该有的情绪,也会不由自主的就远离。


    不知道是因为他背光而立还是怎样,白初一老感觉他不真实,像是周身都环绕着一股柔光一样。


    ——这就是传说中的美的不似真人吗?涨知识。


    大概是在他脸上打量的时间太久,那精灵眉心一皱,眼中冷光乍现!


    白初一瞬间回神。


    她想起刚才精灵的问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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