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1章 胡,这招叫什么名字
“不可能!不可能!”科比听后连连摇头。发布页Ltxsdz…℃〇M
可看胡浩南神情又不像作伪,这才一脸迟疑的问道:“这就是你刚刚教给他的把戏?”
“当然。”胡浩南眉毛挑了挑。
该说不说,他教鸭梨做的这个动作还是有不小难度的。
没想到鸭梨一次就完成了,这学习能力……不愧是前世雷霆点名索要来交易泡椒的年轻人啊,天赋杠杠的。
见科比还是一脸的不相信,胡浩南干脆把亚历山大叫过来,让他重新给科比演示一遍。
这次胡浩南特意把科比拉到了侧后方,“你自己看看不就知道了。”
科比发现,就在亚历山大垫步做出拜佛假动作的时候,亚历山大的右手看似要做出合球的动作。
这一瞬间,他却是没有真的触碰到篮球,而是借机换成左手推球过人。
科比这才明白胡浩南为什么让他站在侧后方?
因为只有在这个角度,他才能够清楚的看到鸭梨的右手跟篮球有一道小小的距离,约莫也就一厘米左右。
他又让亚历山大演示了一遍,这一次他来到正面,结果并没有看出什么破绽。
刚刚正因如此,他才误以为亚历山大二运违例。
只不过那点距离——说不好听的话,但凡篮球弹回来的力道大一点,亚历山大的右手就会触碰到篮球,造成运球违例。
科比的目光落在亚历山大身上。
能在电光火石间,稳稳的保持这么一小段距离,这小子的球感有那么亿点点好啊。
“胡,这招叫什么名字?”科比问道。
胡浩南有些不解,这怎么还起名字上了?
虽然不解,但胡浩南多鸡贼啊,他知道西方世界有贴标签的习惯。
不要小瞧了贴标签,这再引申一下,那就是申请专利了,背后隐藏着的便是命名权和最终解释权。
这个世界做什么生意最暴利?那当然是垄断的生意,而最强最暴利的垄断又莫过于话语权的垄断。
就拿球迷熟悉的山姆高德来说,这说白了就是一个反手拉回球的过人动作。
胡浩南前世曾怀疑山姆高德并不是第一个想到这动作来的人,只不过由他来给这个动作来命名,这就贴上了他的标签。
于是接下来每个人再做出类似的反手把球拉回的动作,都会道一声山姆高德。
这个世界上打球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可让人记住名字的又有几个?
山姆高德做到了,代价仅仅是给一个动作命名,这个山姆高德绝对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是以胡浩南虽然不解,却也是脑筋一动,回道:“哦,这个叫拜佛换手推球过人。”
“拜佛换手推球过人。”科比重复了一遍,“我还以为你会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呢?”
胡浩南脸上闪过一丝惊讶。
蜗壳可以啊,差点就被你猜到了。
胡浩南哪里知道科比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
那就是……兄弟,你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动作的价值哦。
一直以来,拜佛过人作为假投真突、重在节奏变化的突破技巧动作,自从90年代被人从街球引入到NBA赛场,就一下成为各个突破高手的心头好。
这也是所有进攻者必须掌握的进攻技巧之一。
弗朗西斯、艾弗森、欧文更是这一技术动作的绝对拥趸。
但这套动作的缺点也不是没有。
经典的拜佛过人在动-静-动的动态转换中启动时间太长,除非进攻人拜佛动作做得绝对逼真,或者投射威胁大到让防守人心有余悸才会真正生效。
不然——你问问拉塞尔-威斯布鲁克就知道了。
就算他拜一万次佛,顶尖的防守人要是能信一点,都算他赢。
但是像亚历山大使出来的这招拜佛换手推球过人就不一样了。
推球过人有一个最大的好处,便是手掌跟篮球接触面积大,因为接触面积大,推球力道更大,启动也更加快捷。
这就等于完美规避了经典拜佛动作的短板。
就算是威少这种投篮技术不精的球员使来,也能在兼具一定误导性情况下,最大程度上发挥他们速度快、爆发强的长处。
如果再配合其他运球衔接动作,运用得当,他们甚至可以在一次进攻中完成近乎不减速的突破过人。
也许在胡浩南这里,这可能只是一次小小的技术改动。
但在科比这种老球痞眼中,他已经看到联盟那些投篮技术不精的突破高手看到这动作时欣喜表情。
这会是一次技术性的革新,一旦掌握这一技术,势必能在联盟中掀起一股个人进攻狂潮。
弄不好这突破者的春天都要因此到来了。
近年随着胡浩南率领的开拓者凭借投篮和三分夺得总冠军后,三分的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莫说后卫,就连中锋,你要没个篮子,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打招呼。
这在加速进攻节奏和进攻效率的同时,也导致了一个不好的结果。
那就是进攻结构的单一化,而进攻结构的单一化又会导致一个结果,那就是球员进攻方式的类同化。
就像……科比想起了凯尔特人的一场比赛。
在那场比赛里,不管是塔图姆还是杰伦布朗,他们俩单挑方式都是一通炒菜后的撤步跳投,几无二致。
如果NBA赛场上每个人——不管是球队核心球员,还是角色球员,都使着差不多的动作,用着相差无多的招式,那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别人或许没有看到这一点,但科比已经敏锐的感觉到了。
如今看到胡浩南指点下的亚历山大用一记极具观赏性的突破完成进攻,科比忽然觉得,也许胡浩南这里能给出一个答案。
你胡浩南引导联盟意识到三分球的价值,如今再由你引导联盟认识到突破的观赏价值。
这与比赛效率无关,却关乎到未来NBA比赛好不好看。
历史是一个轮回,由你开启一个时代,再由你改变一个时代。
科比觉得……嗯,这事还是蛮有意思的。
自从退役之后,科比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兴奋了。
这种兴奋就像是一个孩童走在草地上,然后发现了一只跳跃的蚂蚱…………
科比拿起篮球,试着做了两遍,更加肯定了这一想法。
这是一个兼具实用性和观赏性的技术动作。
如果这一动作能够让NBA球员重新意识到篮球不仅仅是效率这些数据上的东西,更是一种精神,一种美……那自己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只不过他发现这一动作拥有一定的门槛,那就是在距离的把控。
一个不小心,这就是一次完美的二次违例。
科比没有藏私,他把自己的练习感受告诉给了胡浩南。
胡浩南惊叹于科比对于技术动作的敏感性,那真是杀手一般的本能,只是几次练习便把其中的门门道道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怪不得科比的技能动作能美如画,就这份对于篮球技术的细节把控就够我詹学一辈子的了。
等等,这时候我怎么想起我詹来了?
唉,这可能是因为自己所有成就都是踩在我詹的肩膀一路赢过来的。
这许久不见,真是甚是想念啊。
胡浩南干脆吹了个口哨让所有人都练习这一动作,然后一个惊奇的结果出现了。
像马龙、卡鲁索、范弗里特狄龙、克拉克斯顿这种偏爱对抗的球员练习这一动作,要么是一眼假,要么就是一个二运违例。
反倒是亚历山大、邓肯-罗宾逊学起这动作来更为顺畅。
而最让人惊喜的还得是浓眉和西蒙斯。
这俩大个子,练习起这拜佛换手推球过人动作,竟比大多数人都要丝滑,让人不得不感慨一句——这特么就叫天赋。
在众人练习这一动作时,科比把自己的想法跟胡浩南说了一遍。
胡浩南没想到科比竟然想的这么深远——一个退役球员不想着如何养老,竟然还在为未来NBA的发展而殚精竭虑。
胡浩南为科比点赞的同时,毫不犹豫表示会尽自己一份力量。
用他的话说,名声是需要累积的,但要引导NBA潮流却是可以设计的玩意儿。
说干就干,胡浩南已经在场边和格瑞斯设计起如何让这一动作一炮而红了。
胡浩南计划先给巴克利透个风,让巴克利成为自己的嘴替。
“有些事情,你不能只顾着埋头干活,还得抬头看路,看路的时候最好把自己要做的事情说出来。”
“这年头,酒香也怕巷子深,勾兑酒忽悠……啊呸,宣传多了,虽然不会变成名酒,却会让人鱼目混珠,分不清什么才是真正的名酒。”
科比在一旁,完全听不懂胡浩南对着格瑞斯到底嘀咕些什么。
没办法,胡浩南说的是中文,在黄蜂队,不懂点中文还真是不好混啊。
科比嘀咕着。
好在格瑞斯比较细心,一些重要的信息,她会及时的用英语不显山不露水的重复一遍。
这让科比感激不尽的同时,也意识到怪不得外界评论说,胡浩南成功的背后有格瑞斯的一份功劳。
就这份细心和周到,就够那些NBA助教们好好学一课的。
不管怎么说,看着胡浩南和他的教练组商量事情的时候没有避开自己,这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架势,科比还是挺感动的。
最后他看到胡浩南翻了下赛程,最后食指落在一场比赛上,用中文道了句:“就这场吧。”
这次都不用格瑞斯重复,科比也知道胡浩南准备在圣诞大战那场比赛做些动作。
那是——科比斯顺着胡浩南手指的地方看去,那是圣诞节前最后一场比赛——主场对阵掘金。
也是默默的点头,跟着道了句:嗯,这场比赛挺不错的。
在具有节日气氛里上演一场极具观赏性的技术动作,这要是不能在NBA掀起一股跟风热潮,那真是没天理了。
这一刻,连科比都没有发现,他已经在以黄蜂一分子的身份来思考问题。
晚上,科比斜躺在酒店的超大号加长床上,右手摆弄着手机,嘴巴里念念有词。
“嘿宝贝,孩子们都睡了吗?”
“我这边的工作还没有结束,不过也快了,我保证圣诞节我一定赶回去陪你们。”
“对,圣诞大战一结束,我就会赶回去!”
“我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