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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储物腰带

    孙春绮人淡素雅。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她立在那里,不说,不动,就是一幅天然的仙子脱俗图。


    虽然在容貌上不是绝美,少了一抹惊艳之色,却气质出尘,属于那种看了又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这样一个人,刘一夫却是比较——敬而远之的。


    因为,她是修仙者。


    哪怕她走的是入世之道。


    孙春绮是修仙者,修仙者有很多种的。


    有的是远离红尘俗世,走太上忘情道。


    世人于我有亲戚,我独视人如一焉。


    即便是父母妻子儿女亲人,也视之如常人。


    心中,唯道也。


    这是一条极重才情的道。


    但也有入道的。


    深入红尘里,纯情演道真。


    这也是一条路。


    还有像铁冠道门的,不仅入世,还别人的母亲扶龙庭。


    通过扶龙庭来增进自己的功德气运修行无上大道。


    毕竟,红尘里能有什么?无非是情情爱爱之类无聊透顶的玩意儿。


    那玩意儿只能对极少数人有用。


    比如天真蠢和傻白甜。


    扶龙庭就不一样了,参与到一个国家的内政中去,这世上还有什么比玩政治的更心脏呢?


    可是,既扶龙庭,必为天下显,也就藏不住了,一个不好就会遇到有人的算计。


    修仙一途,千难万险。


    错,却只有一次。


    一个人只要错了一次就得玩完了。


    所以,需要一些,底牌。


    锦氏就是孙春绮的一张牌。


    不然,纵是从前一点交情,又哪里值得孙春绮对她又是救儿子又是给她当靠山的。


    修仙者是你妈吗?


    要知道,修仙者都是无利不起早的。


    没好处,什么情分都得淡。


    只有最真实的利益关系才得长远。


    “请你来,是想你帮一个忙。你会帮我的吧?”孙春绮盯着他。


    一丝杀气,淡然而出。


    刘一夫给她这么盯得不敢抬头,只敢低头看下面地上孙春绮的影子。


    “是什么事?哦,这个是之前说好的,只是我才刚回来,还未来得及给前辈您送过去。”


    刘一夫把手中储物袋恭敬地双手呈上。


    这里面,别无它物,就一件,是他答应的,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的壳子。此物坚韧,若其食之可得大补也,若要炼器也是上品佳材。


    孙春绮一看,好家伙,这储物袋也是勉强容纳着的,差一点就要装不下去了。


    但不得不说,此物——她是极其喜欢的。


    虽然她拥有青白双剑,战力之盛,可战元婴,就算化神……那个勉强。


    可这也是难能可贵了。


    若说她此时的短板,就是防具了。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可修仙者大抵都是这样的。


    攻高防低。


    毕竟很多人信奉,我先解决了你,这就是最好的防御。


    你不能说这个理念是错的,但万一遇到了抢先攻击你,或实力比你强就先攻击你了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说,拥有一套防具的重要性。


    可是防具真的太贵了。


    以甲胄为例,这是需要上好的金属灵材的。有那么多上好的金属灵材,制成飞剑不好么?你打一套铠甲要多少灵材,打一柄飞剑又需要多少灵材?


    事实就是,很多人连一柄趁手的飞剑都没有,你让他们上哪儿弄防具去。


    一套铠装防具,不说手艺了,光是灵材的消耗就是飞剑器材的十倍不止。


    而在修仙界。


    灵材永远都是珍稀材料。


    恐怕也就是少数大乘大佬才能轻松搞到吧。但对于大乘大佬来说,他们历经千般劫难,早已经把身躯炼至极限了,区区防御器具,于他们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比如孙春绮。


    她也算一方小大佬了。


    整个罗国的国库对于她来说都是予取予求的。


    想要什么东西,一个字,拿。


    还是不给钱的那种。


    就是这么豪横。


    然并卵。


    没用!


    纵是一整个罗国,又能收集多少珍稀的金属灵材?


    就算你自己在外面找,你找到的也基本上是有主的。


    总之,对于金属灵材,就一个字。


    等。


    想要只有等,等哪天机缘到了,上天把馅饼直接丢你脑门上,不然就别想了。


    那么,除了金属灵材,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有。


    妖精的身体也是很好的材料。


    比如龟类,这些拥有强大坚硬甲壳的精怪,它们的这身体就是一种极好的炼器材料。甚至从舒适性和成长性,修复性上来说比金属灵材还好。


    但是,它同样难得。


    拥有强大甲壳的精怪大妖,又有哪一个上好相与的。大多数修仙者如果想要防具,只能是逮到什么用什么。


    弄一个皮子的防具就差不多得了。


    哪怕防御性并不是太好,也聊胜于无。


    有总比没有好。


    孙春绮没想到的是,刘一夫真弄来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


    此物可太好了。


    至少,目前对于她来说是极好的。


    此时的孙春绮对于防具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渴望。


    但,再渴望,想要有,也是困难的,不是说你想要,就能有,同样要看机缘。


    不过,不错。


    这次就挺好,机缘上门了。


    当初,她若是嫌事多,没有给出这么一只储物袋,也就不好意思让刘一夫去找王七加一的甲壳了,这么大的甲壳,刘一夫纵是得手也带不回来,带回来也落不到她手里。


    但就因为她一时心动,提前投资,就有了这一份白来的收获。


    虽说……这里面也有便宜刘一夫的意思。可细究起来,不管刘一夫得到多少,她总是不亏的。前后她付出了什么?区区一只她已经看不上也不用了的储物袋而已。


    就像一只穿旧了的鞋子,不需要了。


    这东西,就算是卖,能有十块灵石吗?


    但这王七加一的壳子呢?


    一千灵石都是有价无市。


    “你有心了……”


    孙春绮大为满意。


    她想了想,取出了一条腰带。


    此物是她学习炼器术的练手之作。


    整条腰带,其中绝大多数材料都是罗国的国库珍藏的。当然是器物,反正摆那里别人也不会用,用不上,倒不如在她手中发挥余热。


    最为珍贵的是几枚虚空晶石。


    这种晶石是一种虚空魔蛛体内所产的结晶体。比较适合制作小型储物装备。


    早年在山门中修炼,因为对虫类的厌恶感,孙春绮杀了很多此类虫子。自然也收集了很多从虫子身上得到的物品。


    大多换钱了。


    只是诸如虚空晶石这样的有特殊作用的她给留下来了。


    但时间长了也是犹如鸡肋。


    因为此物每一件可以容纳的空间终是有限的。


    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原是想给好闺蜜锦氏的。


    但眼下还是忍不住给了刘一夫。


    “这条腰带拥有更好的储物效果,便给你了。”


    那只储物袋,她收了起来。


    王七加一的壳子太大,取出来换存不方便,让人看到了反而会横生枝节,那就反而不美了。如此就正好用此物来交换一下。


    回头把这只储物袋给锦氏吧。


    她这么想。


    刘一夫一接手也知道此物的好处了。


    他现在实力上涨,精神力大增,至少从储物器中取用物品可以说是轻而易举了,不像初得储物袋时,取存一件物品,都老费劲了。


    只他用精神力一招,便知这条腰带拥有十二枚晶体,每一枚镶嵌的晶体,其内都有一个十丈宽长的空间。


    比之前的储物袋大了至少十倍。


    他忙不迭的收了起来,系在腰间。


    不说晶石,就那腰带的料子也不简单,应该是什么动物的皮子,外面是一种高品质的丝织绸。


    光洁,干净。


    还似是能调节体温。


    这要还不是宝贝,那什么是宝贝。


    正当刘一夫想走。


    得了好处也要走。


    他对孙春绮这样的修仙者实是心中存有忌惮。不敢与之过于亲近。


    这既是出于一种自卑心理,也是对事情有所猜测。


    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


    那号称三千正道的修仙者又能比降术师高尚到哪儿去?


    修行这条路,心存仁善的,都是走不到头的。


    正当刘一夫想要走时,孙春绮道:“等等,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你已经来了,正主未见,却要走,拿了东西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呀?”


    刘一夫怔住了。


    “前辈,这不是……”


    “一码归一码,”孙春绮道:“我在此见你是一件事,但不是你来的原因,你来是要见锦当家的,还不快进去,便宜你了。”


    这话——有点怪啊。


    刘一夫有些犹豫。


    但孙春绮目光紧逼,他可不敢忤逆这位大佬,才刚得了一条宝贝的储物腰带,别给收回去了。


    倒不是刘一夫小气,而是认知的误差。


    就像他并不知道,孙春绮给的储物腰带最多也就值一二百灵石,反而他给孙春绮的王七加一壳子却值一两千灵石。


    几乎是十倍的差距。


    但这一点他偏偏是不知道的。


    一个降术师,在凡人中称雄也就算了,哪来的资本进入真正修仙者的圈子呢。


    刘一夫不敢拒绝。


    他将信将疑,小心翼翼,终是进了小院的主屋。


    这间主屋拉上了窗帘。


    屋中光线主要靠一盏盏油灯照明。


    屋中明堂大镜,反光作用下,虽拉上了窗帘,也明如白昼。


    几个侍女鱼贯而出。


    她们在刘一夫身后,放下了帘,拉上了门,甚至上了锁。


    刘一夫心中紧缩,知道这是孙春绮的安排。


    但是不对呀。


    孙春绮堂堂修仙者,高高在上。


    这样的一个人物,为什么要把算盘打在自己身上?


    又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


    想不通。


    锦氏又是怎么回事?


    她是被迫的么?


    还是说此中之事别有深意。


    等等。


    不对。


    这香……刘一夫的目光放在旁边点着的香炉之上。 是一只白鱼吐珠式的白铜制式的香炉。


    白鱼的嘴向上,一圈圈烟圈升起散开。


    但这股的香味是焚情香。


    此是一种江湖上武林中臭名昭着却又价值昂贵的上品催情香料。


    权贵非常之喜欢。


    又称,千金香。


    这种香可以在不知觉间让一个人春意盎然,一发不可收拾。


    果然,刘一夫感到自己的身体,明明没有动意,却在扯旗造反。


    刘一夫来到窗边。


    以他此时的武功,完全可以打破这纸木窗子,跳窗而走。但却不能。他知道,在外面,那位堂堂正正的修仙者,孙春绮,仍然在外面等着呢。这是一种态度,一种意思。


    你。


    必须。


    要去做。


    这就是孙春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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