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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章 后悔吗?

    年底了。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


    部队挺忙。


    陆霄骁早出晚归基本不见人,南初闲的无事就坐在窗边看书,窗外寒风嗖嗖雪花纷飞。


    客厅开着空调如夏,穿着清凉的夏装也不觉得冷,唯有门窗突然被打开时会感觉到寒气进来。


    两孩子放假了,已经开始上小学的陆初新也不出去玩了,而是端端正正的坐在书桌旁。


    执笔,练字。


    读幼儿园的江小白,也坐在一旁有样学样,拿着纸笔乱画着,显然想像哥哥写出漂亮的字来。


    桌上放着一个炉子,炉中放了一些炭,炉上放着铁丝网,铁丝网上放着茶缸。


    因为无聊,学着围炉煮茶。


    可惜南初不懂茶,玩不来文人雅士的那套,倒是放上红薯土豆橘子在上面烤不错。


    颜听雪挑了一个快烧糊的橘子放在桌子上,她肚子微微隆起,怀孕已经三四个月的样子。


    怕二氧化碳中毒,窗户开了一道缝隙,冷风吹进来,怕她冷着,披了一件外套。


    她喜欢孩子,所以像个狐狸精天天缠着陆为战,怀了二胎,华夏人骨子里都想生儿子传宗接代。


    她,也不例外。


    她是不是重男轻女,她说不清,因为她不生这个儿子,父母也会劝,亲戚也会劝,同事会劝。


    公婆也是这个意思,老一辈子就喜欢儿孙满堂,她看着乖乖坐在书桌旁练字的陆初新和江小白。


    嘴角微微上扬,有些羡慕,“南初啊,还是你会教孩子,教的听话懂事不给大人惹麻烦。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不像我大女儿,整天就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在学校打男同学,就是上房顶看星星。”


    “最主要她爹、她爷爷奶奶还一个劲宠着惯着,我怎么打骂都不听,那性子跟男孩子一样。”


    孩子有人宠,才无法无天。


    南初看向陆初新,觉得他懂事太过头了,或许是因为知道自己是养子,才会小心谨慎。


    她将围炉上的红薯翻了一面,“谁规定女孩子一定文文静静,我看你家大女儿以后是当兵的料。”


    “再说孩子年纪小,正是天真无邪的时候,不应该拘着他们天性,我倒希望我家两个调皮点。”


    “没事出去和小伙伴打个架,说说脏话,打赢了顶着一身伤耀武扬威,打输了哭成狗,那才有个人样。”


    南初就是自小被父母教育,要懂事听话,养成了温顺的性子,不争不抢也没害人之心。


    有人护着自然好。


    没人护着,便成人善被人欺。


    所以她更希望孩子们皮点,至少敢作敢当,但不触及法律,他们做父母的也有能力帮其收拾烂摊子。


    陆初新虽然在练字,听到妈妈和舅奶奶在说他们,便悄悄竖起耳朵听,却不想妈妈和其他妈妈不一样。


    顿时满脑子疑惑,大人不是都喜欢听话懂事的孩子,为什么他听话懂事却不好呢?


    他看向妈妈的时候,妈妈也对他投来意味深长的笑意,就跟偷吃的小猫被主人抓住。


    他赶紧低头,继续练字。


    南初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他懂事听话都是装的,因为马婶子家的那几个孩子。


    没少给她说,陆初新在大院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英雄事迹,还学会利用零食贿赂人心。


    颜听雪嘴上虽说着女儿不好,可也是真心疼爱的紧,要不然也不会惯的无法无天。


    她点了点头,“你还别说,那丫头以她爸爸为荣,天天嚷着长大了要和爸爸一样当兵。”


    “她爸不愿意,怕女儿吃苦,更想她当个普通人,女儿其实也挺可爱,你没想过再生个女儿?”


    很多人喜欢儿女双全,南初偶尔也会心动不已,夜深人静时,她也曾问过陆霄骁想不想要女儿。


    他的回答是,现在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的控制住人口。


    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南初笑笑,“陆霄骁不让生,说生孩子疼,还有生命危险,他现在不舍得我吃一点苦。”


    更怕,失去她。


    所以家里计生用品一直备着,生怕怀上了,但真的怀上了,如果南初要他也不会反对。


    颜听雪酸了,“我家老男人就没这么体贴,南初啊,我现在后悔了,我应该听家里话嫁给陆霄骁。”


    知她开玩笑,南初配合,“要是舅舅知道了,怕是以后拘着你,不让你见陆霄骁。”


    说到这,颜听雪咬牙。


    气的,“那老男人,我磨了他好几年才开窍,要不然现在肚子里也不会有二胎。”


    说到这,她收敛笑意。


    垂着眉,低声问道,“南初,你后悔了吗?如果我没有抢陆为战,你才是陆家当家夫人。”


    “相比起当初初露锋芒的陆霄骁,陆为战更有能力护你周全,因为有儿子,你也不会因为生不了而离婚。”


    “他心里一直有你。”


    她亲眼看见,陆为战书房里。


    放了一张南初的旧照片,说不上漂亮,但干净明媚很阳光,就像沙漠里的水源。


    那张照片是偷拍的,是她南下的时候,穿着满是机油的衣服,开着大货车的样子。


    自由自在……


    每次陆为战忙到忘我的时候,接到她打来的电话,心里的那丝疲倦都会被抚平。


    在勾心斗角的世界里,猎人都会喜欢这抹未被污染的净土,这也是他为何会一直护她平安。


    因为得不到而更加难以忘却,只是后来女儿出生后,才渐渐地代替了南初的位置。


    南初抬眼,看向窗外。


    不知何时,有个身影站在那,身穿军装,后背挺直,像秋天原野上的一棵白杨,魁梧挺拔。


    后悔吗?


    不后悔。


    人之本性,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为了利益,什么都能舍弃,可南初做不到。


    相比起安分守己的陆太太。


    她更喜欢做陆霄骁手中的风筝,他会助她飞得越来越高,而不是成为男人附属品。


    她笑笑,声音淡淡,“其实你和陆霄骁换亲把戏,舅舅一直知道,他娶你是真心实意。”


    她清楚的很。


    陆为战对她,不是纯粹的爱。


    是一个上位者良心发现,是对一个蝼蚁的愧疚和弥补,因为,要不是他从中作梗。


    她不会一个人南下,像个男人一样拼命挣钱养活自己,这也是多年后,她才得知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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