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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紫水晶

    翌日,天光微亮。发布页LtXsfB点¢○㎡


    李凌姝最近的食欲特别好,不知是不是这里温泉水养人的作用,她饿醒了。


    江珩还深睡着,李凌姝没有选择吵醒他,而是独自穿好衣服,出了门去温泉客栈的前堂觅食。


    “唉呀!”


    走到客房与前厅的回廊交界处,李凌姝和贾三撞了个满怀。两人都跌跌撞撞向后倒去,贾三怀里拿着的包裹也滚落到地面上发出闷响。听着响声,包裹里滚落到地面上的东西还不轻。


    贾三顾不得屁股摔得酸痛,连忙爬起来查看包裹里的东西。


    “还好,还好,没有摔坏。”贾三扶着胸口,大口喘着气,劫后余生一般。


    李凌姝揉着被撞疼的肩膀,强撑着站起身,目光被地上那滚落出来的如同人头一样的物件牢牢锁住。


    那应是一大块紫水晶,约莫有小孩的脑袋大小,是一整颗的原石,未经过任何精细雕琢,保留着天然的模样。


    早晨明亮的阳光透过回廊的雕花窗棂斜斜照进来,恰好落在那水晶的凹处,里面的紫水晶棱柱折射出深邃而神秘的紫色光芒,将这个回廊都染亮。


    贾三手忙脚乱收起紫水晶,要将它重新包裹进布袋子里,“真好,一块都没有碎裂,这要是碎了让我赔,那不是要我的命么!”


    李凌姝嗅觉敏锐,她闻着空气中似有若无的气息总觉得哪里比较熟悉。


    对了!


    就是这股紫水晶矿物质的气息。


    李凌姝想起来了,她在李小狗的尸体上闻到的那股淡淡的矿石气息就是这个味。


    李凌姝顺势蹲下身,在贾三的旁边把头探向布袋子,她的鼻翼微微翕动,一股熟悉的气息顺着冰凉干燥的空气钻入鼻腔。


    她在确认,没错,就是这个味道。


    李凌姝“冒昧”的举动让贾三有点不知所措。


    “客官,您在做什么呢?”


    李凌姝伸出手,轻轻指了指贾三怀里的紫水晶,语气尽量放得随意些:“贾三,这是……好漂亮的一块紫水晶啊,你是从何处得来的?你买来这个又要做什么?我以前在主城都没见过成色这么好的。”


    贾三听到贵客这么说,脸上浮现几分得意的神色,“客官可真是好眼力,这可是咱们秀山县出的好东西。我呢就是从咱们山脚下的那家古玩店里收来的,可惜这东西不是我的,这是要给掌柜娘子送过去的。”


    “掌柜娘子要这紫水晶做些什么?”李凌姝还是假装不经意地询问。


    贾三还沉浸在得意的飘飘然情绪中,话匣子也打开了。一边擦拭着紫水晶表面的尘土,一面回答道:“可能是她喜欢收集这些东西吧,我们掌柜娘子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我些银钱,让我下山去买些紫水晶拿回来给她。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是做些什么,但我毕竟是店里的人,掌柜娘子发话了,我没有不做的道理呀。发布页LtXsfB点¢○㎡”


    贾三说着嘴角还浮现一抹笑意。


    他们家掌柜娘子最好说话,给赏钱的时候出手也是大方。贾三一来二去,去的次数多了,他和楼下的古玩店老板砍价,每次都能剩下不少的赏钱。东西虽说重了点,每次扛回来都不容易,但看在赏钱的份上,贾三还是很乐意做的。


    柳娘?!


    李凌姝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那张苍白病弱的美丽的脸。


    贾三看李凌姝沉浸在那里,不知想些什么,赶紧把紫水晶包好送到掌柜娘子那面。


    他不能在此多耽搁,听说隔壁的庄园卖出去了。是老板说庄园里原本让他偷摸用的那条运输线路,可能会影响新来的白老板种花,特地想把这条线给拆除。需要的人手挺多的,让他闲暇的时候可以过去帮忙,听说给的工钱还不少。


    有钱赚是最好的,贾三最愿意赚钱的。汤泉客栈的汤掌柜也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对于他这种私自接外活的行为,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他要赶紧过去帮忙,多赚点钱。


    就是赚的多了,还可以到山脚下的酒肆再来二两烧刀子,说不定还能再来二斤酱牛肉。


    李凌姝魂不守舍地走到前厅,让前厅的店小二给她准备了两份简单的早餐。


    李凌姝拿着这两份打包好的早餐走回她的房间。她想与江珩讨论一下柳娘的嫌疑。


    房间的门吱嘎一声推开,李凌姝看见眼前的景象,木然站在原地,手中打包好的早餐差点就要跌落在地面上。


    江珩正对着门口换衣服。


    此刻,他刚脱下那件沾了些许药味的里衣,精壮的上身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晨光之中。


    冬日清晨的暖阳透过房间窗棂打在江珩的身体上,在他匀称的脊背上勾勒出一道道光影。


    他的后背线条流畅,肩胛骨微微凸起,腰身窄而有力,再往下便是那被纱布缠绕的腰腹。


    纱布是李凌姝昨夜亲手缠上去的,蝴蝶结还俏皮地系在腰侧。


    可最让人移不开眼的,是那纱布下方若隐若现的腹部线条。


    李凌姝的视线好像有它自己的想法,一直黏在江珩的腹肌上。


    那些肌肉不是那种刻意练出来的块垒分明,而是常年奔波、查案、追捕犯人练出的结实肌理,薄薄一层覆在腰腹上,随着他的呼吸微微起伏。


    再往下……


    人鱼线从腰腹两侧斜斜延伸向下,消失在裤腰的边缘。


    李凌姝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冲脑门。


    江珩见到李凌姝的反应,却没有如之前一般转过身子或是快速披上外衣挡住大好风光。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和一丝刚刚晨起后的沙哑慵懒,“阿姝,你回来了……”


    李凌姝一愣,只觉鼻子下方有股温热的触感。


    她伸手去触摸,带走一片殷红。


    “啊,我带了早点,你先吃吧,我去洗漱一下。”李凌姝逃一般的找到房间内盛放热水的铜盆,用力搓洗流血的鼻腔。


    丢人啊!


    太丢人了啊!


    李凌姝自认为她府上那么多的男宠,时不时都想在她的面前刷存在感,来她这里献献舞什么的,她也不是没有见过这么“活色生香”的画面,今日,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


    洗了好久,鼻血还没止住。


    铜盆中的清水也都被鼻血给染红。


    江珩见状,也不再慢悠悠地穿衣服了,慌忙穿好衣服,几步跨到李凌姝的面前,从袖中抽出干净的帕子,不由分说地按在李凌姝的人中处,“仰头,别动。”


    他的声音温柔,热气喷洒在李凌姝的额头上。


    李凌姝听话地仰起头,任由江珩替她擦拭血迹。


    她的鼻尖全是江珩身上还没穿好衣服时散发的温热气息,混着淡淡的药膏味和皂角的清香,熏得她更加头晕目眩。


    “我……我这是最近泡汤泉泡多了,上火了。”李凌姝的声音闷闷的,带着明显的心虚,“绝对不是因为你,你不要多想。”


    江珩低低笑了一声,那笑声从胸腔里闷出来,带着几分愉悦,手上的动作越发轻柔,开口道,“是,这温泉是很补,少城主确实是上火了。”


    半柱香后,鼻血止住了。


    李凌姝气急败坏地走开,大口大口吃着早点。


    良久,发烫的脸颊和耳根才恢复正常的温度,李凌姝说出她今日所见,以及对柳娘的怀疑。


    江珩自是相信李凌姝的嗅觉,他同李凌姝商议先将这个情况告知钱捕头,让钱捕头暗中盯着汤泉客栈这两夫妻。


    李小狗曾在他们汤泉客栈做帮工,或许其中真的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情,让汤泉客栈这两夫妻起了杀心,又将人给扔到隔壁不会有人去的枯井当中。


    李凌姝猜测或许就是因为柳娘貌美,李小狗一时之间起了歹意,想对貌美的柳娘实施不轨。柳娘毕竟是病美人,她能反抗的力道有限,撕咬李小狗成了她唯一能使用的反抗手段。


    尸体上大部分的撕咬痕迹还是老鼠留下的,部分被仵作检验出来的人为撕咬的痕迹,应该就是在争斗中柳娘留下来的。


    想法是合乎逻辑的,动机也是成立的。


    李凌姝叫来隐藏在暗处的暗卫,让暗卫悄悄把这个消息传递给钱捕头。


    与此同时,暗卫还带来了新的消息。


    他们已经查到沈家庄园多年前那场火灾的真相。


    暗卫将真相整理成书面形式的信件交给李凌姝。


    李凌姝懒得看,人坐在一旁低着头吃着味道不错的早点,让江珩把暗卫收集到的消息念给她听。


    江珩嘴角扯起一丝宠溺的笑,用帕子擦干净手上沾染的油渍,打开那封书面信,将曾经的真相一五一十地还原出来。


    当年的沈家庄园虽然建得偏僻,却也是夜夜笙歌达旦。沈老板当年也算是意气风发,不知用了什么门道,赚了很多钱,每日都有美人在府上歌舞。


    可有一日,听说是一个值班的小童,无意间打碎了身侧的烛台。


    烛台将窗帘燃起,熊熊大火瞬间吞噬了整个屋子。可那小童却浑然不觉,直到室内烟尘弥漫,这才意识到房间起火了。


    他想推开门逃跑,可却害怕被老板发现自己将屋子燃烧。


    他只得在屋子里面呼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能够救火。可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所有人都在梦境中沉睡,小童没有办法,只能自行逃走,可大火燃烧,将房子上的房梁一并烧断,死死地挡在了门前。


    他早就吸入了大量的浓烟,也没有力气再将这横梁撞断,最终被活活烧死在这屋子里面。


    据说大火散去,收拾火灾残骸的帮工,看见小童的尸体都不免倒吸一口凉气。据说身上的胳膊腿烧得连一处好地方都没有了,唯一奇怪的是那张脸却并没有被烧毁,想来应该不是被活活烧死的,是被浓烟给呛死的。


    自从小童在大火中被烧死后,这间房子就频频发生怪事。


    一开始是路过这里的人,总能在半夜听见一个孩童哭喊的声音,声音十分凄厉。就好像小童当日在这座燃起的大火中哭泣哽咽的声音。


    随后这房子动不动就开始着火。


    很多人慕名而来,也能在半夜听见敲砸的噼里啪啦的声音,那声音就好像当日火灾里小童正努力撞击着身边的一切,试图要从火场中逃出来的声音一样。


    自那以后,老板的生意据说也是一落千丈。


    可能是这里被怨魂锁住,也压住了沈老板这个做生意人的气运。


    沈老板也不敢报官,说那个烧死的小童并不是他买回来的奴隶,跟他之间也没有死气契约,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童上门来做帮工的,是个自由身。


    要是被县令追究起来,他这个老板说不定又要赔钱,又要坐牢。


    所以他举家搬迁,把这处庄园扔在这里,带着家人去了南阳,从此一去不返。


    县令本就是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沈老板带着全家都已经走了,就算立案再来纠缠此事,也没有能从任何人身上刮来油水,又何必自找麻烦呢?那小童虽说是自由身,但也是个没背景,没根基的,也没有人为他来报案,这件事情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从此以后,秀山县只在这里留下了一处闹鬼的传闻。


    如今时过境迁,当年的真相已经没有人能查得清了。老板这么多年在南阳混着,说好也不算好,说差也不算差,总之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听说自己的好兄弟白清要买下庄园用来种植牡丹。他想也没想的就同意了,这才回到秀山县。


    故事听起来平平无奇。


    或许沈老板赶在他荒废多年的庄园出命案的时候回来卖房子,真的只是一桩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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