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客中文

字: 大 中 小
关灯 护眼
文客中文 > 阳光下的血族领主 > 第504章 信使

第504章 信使

    死马当活马医吧,看他运气。发布页LtXsfB点¢○㎡


    要是运气好能撑过去,那就是赚的;要是撑不过去,那也是他自找的。


    总不能把他放回去,继续为深渊教派效力吧?


    那就按您说的办。莫里斯叹了口气。能不能活下来,看他自己的造化。


    正准备离开时,莫里斯想起另一件事。


    领主大人,您要的信使,已经造出来了。


    哦?这么快?


    多亏了您找来的巨龙骨,还有那只巨鸟也给了我不少灵感。


    这东西可是罗杰期待已久的。


    要知道,在任何时代,信息的传递速度,往往决定着一个势力的反应速度和决策效率。


    尤其是在这种没有电话、没有电报、没有网络的世界里,消息的延迟甚至会引发致命的后果。


    而这片大陆最常见的消息传递方式,就是人力。


    商队捎带,得看人家顺不顺路,得等人家做完自家生意,才能在空闲时候帮忙送信。一来二去,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两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其次是驿站接力。几个王国的主要干道上设有驿站,骑士们快马加鞭,一站接一站地传递。但这仅限于官方文书,平民的信件根本排不上号。而且驿站的覆盖范围有限,出了主干道,就没了。


    魔法倒是快,但门槛太高。魔法传讯水晶不但贵得离谱,而且需要双方都有匹配的魔法阵。维持魔法阵的魔力消耗也不是小数目,一般势力根本用不起。


    就算用得起,也只能在几个最重要的据点之间建立联系,不可能覆盖到每一个角落。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所以他一直想要一种属于自己的传讯方式。


    又快,又稳,又便宜,还不依赖魔法师。


    他一直琢磨无线电的可行性,而且电和接收装置不是问题,就是想不出发射装置怎么做。


    现在有了这信使,也算是填补了领地传讯手段的一块空白。


    虽然比不上无线电那种即时通讯,但比起人力送信、驿站接力,已经是天壤之别。


    走,去看看。


    来到莫里斯的实验室,院落中那只巨鸟正趴在一个巨大的窝里,闭着眼睛打盹。


    听到动静,它睁开眼,看到是罗杰,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却也没像上次那样激动地差点把整个院子掀翻。


    看来是被驯服了不少。


    罗杰也没搭理它,跟着莫里斯来到实验室里屋。


    大人,这就是您要的信使。莫里斯指着放在台子上的鸟笼中的两只鸟,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


    罗杰凑近了仔细端详。


    这两只鸟体型比鸽子大一圈,羽毛呈灰褐色,看起来平平无奇,放在外面的树枝上估计都没人多看一眼。


    但它们的眼睛却不太一样,瞳孔里隐隐透着一丝淡金色的光泽,像是镶嵌了一小圈细密的魔法纹路。


    这是什么鸟?


    我用风纹隼的血脉来提升它们的速度和飞行高度,用石翼鹫的血脉增加体力和耐力,用岩巢鸠的血脉来强化它们的归巢本能,又混了一点荒原鹞的血脉来增强恶劣环境适应力。至于战力,我没有加。而是用了灰尾雀胆小警惕的特性,一遇危险就会立刻逃跑。这样一来,遇到捕食者的存活率反而比那些能打的更高。


    罗杰听得频频点头,不禁感叹这魔法真是神奇。


    这所谓的血脉融合,在地球上不就是基因工程吗?


    而且这还是多基因复合改造,把不同物种的优势特性整合到同一个生物身上。


    地球上的技术,可做不到这种程度。


    就算是最先进的基因编辑技术,也只能在现有物种的基础上进行有限度的修改,而且周期长、成本高、成功率低。


    可在这魔法世界里,只要有足够的魔法材料和对生物血脉的深入理解,几个月就能造出一个全新的物种。


    这效率,这自由度,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至于战斗力,罗杰完全赞同莫里斯的思路。


    不需要。


    信使就是信使,能飞、能跑、能躲、能活着把消息送到,就是好信使。


    要是给它装上尖牙利爪,让它能打,那它就可能去跟别的猛禽打架。


    打赢了还好,打输了就没了。


    就算打赢了,万一受伤了,信也送不到了。


    不如直接跑。


    跑得快,飞得高,遇到危险就溜,这才是合格的传讯鸟。


    啧,莫里斯先生,您真是天才。


    罗杰由衷地赞叹道。


    莫里斯谦逊地摆了摆手。领主大人过奖了,这不过是些小把戏罢了。


    这可不是什么小把戏。


    莫里斯先生,您想要什么奖赏?尽管说。只要领地里有的,或者我能弄到的,都可以。


    能尽情做这些魔法研究,已经是我最大的奖赏了。


    见他确实没有别的需求,罗杰也没再坚持。


    有些人是真的对物质没什么追求,只要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做喜欢的事,就是最大的满足。


    那行,有什么需要随时开口。材料、人手、场地,只要领地里有的,优先给你。


    莫里斯点了点头,脸上露出几分笑意。多谢大人。


    罗杰的注意力再次回到鸟笼里的两只鸟身上。


    这鸟它怎么找到回来的路?


    莫里斯解释道。它们是一雌一雄。岩巢鸠的习性就是不管雄鸠飞出去多远,都会找到雌鸠所在的位置,一路飞回去。


    原来如此。


    听起来比信鸽麻烦了点,信鸽是从固定地点放飞,飞回固定的巢;这个得带着雌鸟一起走,雌鸟在哪,雄鸟就往哪飞。


    当然,信鸽也不是百分百靠谱。信鸽被迁移到新地点饲养一段时间后,它的归巢坐标可能会被更新,也就认了新家,飞不回原来的地方了。


    可岩巢鸠不一样。


    岩巢鸠的认巢机制不是地点,而是伴侣。只要雌鸠活着,雄鸠就会一直追着它跑。哪怕雌鸠被带到千里之外,雄鸠也能一路找过去。


    罗杰的脑海里已经开始浮现出各种应用场景。


    比如,给外出执行任务的队伍带上雌鸠,留下雄鸠在领地。队伍走远了,有什么事需要紧急传讯回来,就让雄鸠飞回来报信。


    反过来也一样。


    而且带的数量多了,就能做到双向通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内容有问题?点击>>>邮件反馈
热门推荐
玄鉴仙族 魔境主宰 无限轮回,我用刀斩破诸天万界 刀光枪影啸武林 无上邪帝 徒弟,你无敌了,下山找师姐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