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巷口到警察局,步行大约需要十五分钟。发^.^新^.^地^.^址 wWwLtXSFb…℃〇M
凌洛走在前面,宋知渡像条尾巴一样缀在他身后,一只手拽着他的衣角,步伐轻快,完全看不出刚才还在巷子里被人打得缩成一团的样子。
他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像一只刚被放出笼子的小狗,对什么都充满了新鲜感。
“Daddy!那是什么?”
凌洛头也不回,“新型路灯机器人。”
“Daddy!那是什么?”
“磁悬浮公交车。”
“Daddy!那是什么?”
“...那是智能垃圾桶。”
宋知渡足足问了一路,每一个都问得认真又好奇,像是一本行走的《都市生活十万个为什么》。
凌洛的耐心被一点一点地消耗殆尽,脚下的步子越走越快,恨不得立刻就看到警察局的牌子。
但宋知渡像是看穿了他的意图,忽然“哎哟”了一声,蹲下来捂住自己的脚踝。
“Daddy,我脚好痛,走不动了。”
凌洛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你刚才不是走得好好的吗?”
“现在突然就痛了。”
宋知渡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着他,“可能是刚才在巷子里被他们踢到了。Daddy,你背我好不好?”
凌洛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的体格,这小子看着跟他差不多高,肩膀甚至比他宽一点。
“不好。”
宋知渡扁了扁嘴,但没有继续纠缠。
他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两步,然后又“哎哟”了一声,整个人往凌洛身上倒去。
凌洛条件反射地伸手扶住了他,宋知渡就顺势靠进了他怀里,双手环住他的腰,把脸埋在他的胸口,深深吸了一口气。
“Daddy,你身上好香啊。”
凌洛一把把他推开,“你给我站好!”
宋知渡被推得往后踉跄了一步,忽然弯腰捂住肚子,眉头皱起,嘴唇微微发白,喉咙里发出细细的呜咽。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好痛...”
凌洛顿时脸色一变,以为自己太大力,推到对方的伤口了。
“怎么了?你没事吧?我们先去医院看看再去jing...”
宋知渡哑着嗓子打断他,眼神深沉。
“Daddy,我找了你好久好久,一直没怎么吃过东西,肚子好饿。”
他伸手拉过凌洛的手,按在自己肚子上。
“Daddy你听,它在叫。”
隔着一层薄薄的布料,凌洛能感觉到他胃部空空荡荡的凹陷。
他把手抽回来,看着宋知渡。
左脸红肿,嘴角破皮,衣服上全是刚才在地上蹭的灰。
但眼睛很亮,看着他的时候像一只被踢了一脚还摇尾巴的傻狗。
凌洛想起自己小时候在体校,训练到很晚没饭吃,饿得肚子咕咕叫,那滋味儿真的很难受。
他叹了口气,“先带你去吃饭。你还记得自己多大,喜欢吃什么吗?”
宋知渡的耳朵动了动,直勾勾地盯着凌洛。
“十九。”
凌洛愣了一下,上下打量了一遍宋知渡。
“你?十九??”
这小子怎么看也不像十九岁,那身形明明跟他差不多!
凌洛心里默默对比了一下,默默地把“需要保护的小可怜”这个标签从对方身上摘了下来,换了一个问号上去。
宋知渡点了点头,冲他笑了一下,那双湿漉漉的杏仁眼弯起来的时候倒是真有几分少年气。
“我十九岁,Daddy,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你不用担心。”
凌洛一时没有跟上他的脑回路,“担心什么?”
宋知渡眨了眨眼,没有回答,只是很自然地换了个话题。
“Daddy,我们不去吃东西了吗?我想吃你爱吃的小蛋糕。”
凌洛眉头一皱,“你怎么知道我爱吃?”
宋知渡歪了歪头,“因为我是你的Puppy啊,我当然知道Daddy喜欢吃什么。”
凌洛对那两个单词已经快脱敏了,他看着宋知渡那个笑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大概是脑子不太正常的人笑起来都这样吧,他想。
两个人又走了一段路。
宋知渡的目光落在街边一辆正在等红灯的黑色轿车上,车窗贴了深色的防窥膜,从外面看不清里面。
他盯着那扇窗看了几秒,像是在想象坐在里面的人是什么样子。
宋知渡收回目光,又快走几步凑近凌洛的领口,鼻尖轻轻嗅了一下。
凌洛眼疾手快,一把推开他的脸,“再靠近真揍你了!”
宋知渡被他推得往后仰了一下,却已经笑开了,伸手扯住凌洛的衣角。
“Daddy不会的,Daddy最好了。”
凌洛干脆利落地把他的手甩掉,“我还真会。”
宋知渡又伸手拉住了凌洛的衣角:“Daddy,我能吃巧克力味的小蛋糕吗?”
凌洛往后瞥了他一眼,语气带着一种“你不要得寸进尺”的警告。
“狗吃不了巧克力。”
宋知渡眼睛一亮,“Daddy这是承认我是你的狗了?”
凌洛很不理解,为什么好好的人不当?偏要当狗?
他头也不回地走在前面,随口丢了一句:“是驴你就转两圈,是狗你就叫两声。”
宋知渡紧盯着凌洛后颈那一小片被阳光照亮的皮肤,舔了舔犬齿,毫不犹豫——
“汪汪!”
少年坦然的声音从身后追上来,带着一点得逞的笑意,凌洛暗骂了一句“精神病”。
宋知渡看着的对方微微绷紧的背影,嘴角弯了起来。
狗怎么了?
主人和狗,难道就不是一种可以一步登天的稳妥关系了吗?
当初坐在逃离精神病院的卡车上,宋知渡就曾反复想过这个问题——
如果他能和凌洛建立起一种“既定事实”的关系,比如他是凌洛的爱人,那么凌洛就很难轻易地把他推开。
可惜,那个位置已经被人占了。
宋知渡调查过凌洛身边的人,知道有一个姓温的,关系亲密,似乎是男友。
既然最好的位置没了,那就退而求其次。
情人也好,包养对象也罢,只要能在凌洛身边留下来,他就有的是办法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宋知渡需要一个合理的身份,让对方无法拒绝他的亲近。
思来想去,被包养的小狗情人就很好。
毕竟,他的主人最善良了不是吗?
善良到只要对方装得够惨、够可怜、够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他就会心软。
宋知渡就是吃准了凌洛心软这一点。
他根本不需要凌洛把他当人看。
人太复杂了,会渴望独占,会期待回应,会在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失望,久了就会怨怼发疯。
但狗不一样,狗只要被允许跟在主人后面,就已经很幸福了。
主人现在身边的那条狗,就总是患得患失的。
在宋知渡看来,这根本不是忠诚,而是拎不清现实的贪婪。
真正的小狗不会反复问主人“你爱不爱我”,只会摇着尾巴等主人回家。
那条狗德不配位,早该滚下来换人了。
老天奶让他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不是让他继续当个没人要的疯子,他总要为自己搏一把。
凌洛走在前面,低头翻看着手机。
附近有一家新开的甜品店,步行过去只要五分钟。
他停下脚步,“前面有家甜品店,先带你去吃点东西,其他的吃完再说。”
宋知渡的眼睛“唰”地亮了起来,那张红肿的脸上瞬间绽开一个笑容,连嘴角那道破皮的血痕都被撑开了。
“Daddy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