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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章 小小掰头一下

    对方这家门一自报,金胜瞬间便有了一个猜测。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看到了自己星期一提交给法院的委托协议和答辩状,所以想着来试探一下。


    好歹大家头上都挂着顶尖律所的名头,气势上半斤八两。


    再加上‘金胜’这个名字,在圈子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名气的。


    至于什么调解,那根本不可能。


    因为自己玩了个诉讼小技巧,并没有把最关键的破局点“遗赠”给直接阐明。


    而是围绕‘个人名下所有财产’这一点在进行对抗。


    强调唐明方在写下这份遗嘱的时候,心中所想是.....单独登记在他名下的一间商品房和商铺,并不包括其它夫妻共有财产。


    其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法院正常审理案件。


    金胜完全可以在庭审过程中,以口头答辩?的形式来表达观点和主张?。


    这是为了防止对方耍花招。


    要知道......明确表示接受遗嘱的几个条件中,包含了关于‘口头接受’的解释。


    为了这么大一笔遗产,谁能保证张秋月不会铤而走险,搞点什么幺蛾子出来。


    金胜可不希望节外生枝、大费周折去玩那种‘拆穿’别人的把戏。


    时间是很金贵的,尤其对于律师来说。


    “哦....原来是卢律师啊!”


    “不知有何指教,莫非是想找我聊‘和解’吗?”


    金胜整个人往后面沙发上一靠,目光看向窗外的海景,二郎腿一翘,显得轻松无比。


    “呵呵.....金律师说笑了。”


    “我就一个普通的小律师,哪里谈的上‘指教’二字。”


    “说起来,我也是华政毕业的,咱们还是校友呐!”


    “这不,法院小程序一更新,我看到金律师的大名后,就立即来打招呼了。”


    “至于和解嘛.....这个当然没问题了,就看你这边的诚意了。”


    “不过...既然金律师都出面了,那在诉求的基础上,我们肯定还是愿意适当下降一点的。”


    “我想唐先生如果还在,也一定不会希望看到双方对簿公堂。”


    “金律师,你说呢?”


    套近乎、顺水推舟、试探底牌。


    这个卢小悠,倒是有几分本事。


    嘴皮子也很利索。


    至于什么看在自己面子上,愿意降低诉求.....那纯粹就是一种处理‘案子’的常见策略而已,糊弄一下菜鸟还行。


    很多时候,面对这种涉及到‘金钱’一类的案子。


    与其一步不退,去面对诉讼的未知性,倒不如见好就收,真真切切把东西拿到手里。


    这....才是明智之举。


    就比如你破产了,贷款、信用卡、网贷....全都还不出。


    人家经过催收后无效,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信不信,只要你愿意过去商谈,基本上都能减免掉全部利息、一部分本金,并给出一个‘超长’的分期协议。


    因为银行清楚.....都已经走到这一步了,还去逼着你一次性还款,根本不现实。


    哪怕官司赢了,最后也只能挂在那里。发布页Ltxsdz…℃〇M


    还不如收回一点是一点。


    只要被告人如实申报财产,证明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便可以避免被限制高消费、拘留?。


    银行拿你完全没有办法。


    所以小伙伴们得记住.....不是所有因为经济纠纷被起诉的,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一年两次拘留。


    真正没能力和有钱就是不还,这是两个概念。


    千万别听人瞎忽悠。


    尤其是网上那些法律咨询公司,为了接下案子赚钱,可谓是挖空心思,什么话都能说。


    “哎呦.....原来卢律师还是母校的师姐啊!这倒是巧了。”


    “只可惜咱们现在立场不同,否则我指定得去拜访拜访、好好学习一下。”


    卢小悠轻笑一声道:“师弟可真会开玩笑。”


    “我不过是年龄上痴长几岁而已,论行业知名度、级别.......你可比我要高多了。”


    “应该是我去找你取取经才对。”


    对面的表情怎么样,金胜隔着电话看不见,但从第一句话的语气中.....还是能隐隐感觉出一股子‘自傲’之意。


    能进入顶级律所工作,起码打败了90%以上的同龄法律从业者。


    自身形象、专业能力、背景关系.....必定有着过人之处。


    有点傲气很正常。


    “卢律师,咱们既然有‘同校’这层关系在,那我有话就直说了。”


    “这个案子中,一共有两份遗嘱。”


    “第一份,留给王安娜女士这个现任妻子的,格式正式,经过公证,更有律师作为执行人。”


    “毫无疑问,就是唐先生的真实意愿表达。”


    “可这第二份,留给你方当事人张秋月这个前妻的。”


    “不仅纯手写,更是随便拉了医院几个人来见证,没有遗产管理人、执行人,也没有经过公证。”


    “虽然在法律解释中属于有效、但极其不正规。”


    “相信他的意愿,应该只是想把独属于其个人名下的一间房产、商铺,留给张秋月而已。”


    “可你们现在却拿着这份‘模糊不清’的遗嘱来起诉,才是真正违背了唐明方先生的真实意愿。”


    “刚才你说.....唐先生一定不希望看到双方对簿公堂,这一点我很认同。”


    “因为他如果还在的话,知道张秋月女士会故意曲解‘字面’含义、贪心不足、企图获取本不属于她的财产”


    “我估计啊.....可能连之前那间房产和商铺,都不会再留给她了。”


    “卢律师,你觉得我说的可对?”


    以卢小悠的立场,怎么可能会轻易认同金胜的观点呐!


    律师嘛.....无理都能辩上两句,更别提情况有利的状态下了。


    “世事无绝对.....”


    “遗嘱的形式有很多种,自书、代书、口头....但只要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无论第一份如何正式,是否经过公证,也改变不了第二份同样合法有效。”


    “《民法典》中就规定了,当存在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相信以金律师的水平,应该很清楚这个法条。”


    “至于真实意愿表达。”


    “那就更不需要过多解释了。”


    “唐先生已经在第二份遗嘱中作了很好的诠释。”


    “个人名下所有财产,这8个字....难道还不够吗?”


    “你说对吗?金律师.....”


    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同样在最后一句来个反问。


    一点亏都吃不得啊!


    有意思、真有意思。


    金胜嘴角不由得上翘,双眼微微眯了一下。


    “卢律师,有件事你或许不清楚。”


    “唐先生在手写第二份遗嘱之前,曾经打过一个电话给自己的私人律师。”


    “通话内容,正是关于遗嘱财产部分。”


    “里面明确提到了.....如果将独立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留给张秋月,是否会对第一份遗嘱产生影响。”


    “律师的回答则是.....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内容不冲突的,各份遗嘱均有效??。”


    “而在由律师经手的第一份遗嘱中,并未将唐先生个人名下的不动产体现进去,因此......只需分开执行便可。”


    “一个律师,如果以证人的身份上庭作证......”


    “卢律师,你说法官会不会相信呢?”


    不就是反问句吗?


    我看你能接几个。


    金胜的声音刚落,卢小悠便笑出了声。


    “呵呵....”


    “看来,我要感谢金律师了。”


    “有了这位律师作证,那就更能证明.....唐先生自己很清楚,如果第二份遗嘱中的内容和第一份有冲突的话,将会以最后一份为准。”


    “而他....却依然在上面写着,将其个人名下所有财产,全都留给张秋月女士。”


    “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他内心真实意愿,其实就是希望如此嘛!”


    “金律师,你说是不是有道理啊?”


    卢小悠这应变,思维逻辑、语言表达能力.....体现的确实不错。


    不愧是母校出来的人才,这就是‘双非’院校的含金量。


    “哦.....既然卢律师坚持要说唐先生本意,就是希望将自己全部财产都给刘秋月,那不妨再解释解释.....”


    “为什么他要在‘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之后,又特意加上房子和商铺的信息呢?”


    “这岂不是多此一举吗?”


    “我觉得,要想清楚一个人的内心真实想法,还是得将所有东西全都连起来看,才更为妥当。”


    “好比我们律师在处理一个案子委托的时候,总不可能只盯着其中某一部分,从而忽略了整体事实,断章取义的去进行辩护吧!”


    “当然,我更相信法官在判断一件案子的事实对错、一个嫌疑人是否有罪,也绝不会仅仅从某个段落、某一句话,便轻易做出判罚。”


    “这不仅是对事实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卢律师.....你说呢?”


    开玩笑,要是被对方如此轻易的给辩驳住,接不下话,那金胜混个Der啊!还不如去和柳慧敏专注于新媒体赛道。


    以两人的颜值,怎么着也饿不死吧!


    老话不是说过了嘛.....秀色可餐。


    不只是女人,男人同样适用。


    实在不行,还可以去影视城应聘演短剧啊!


    就凭金胜这气质、身形,外加略懂拳脚......怎么着也有点‘霸总’的潜质吧!


    卢小悠对案子研究了这么久,当然清楚‘争议焦点’有哪些了。


    不巧,金胜说的这一点,就在里面。


    “金律师,你这话是不是有点过于上纲上线了。”


    “唐先生是一个商人,他的第二份遗嘱,属于法定‘自书形式’。”


    “咱们总不能吹毛求疵,要求一个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普通人,在写下自己遗嘱的时候,对其中的格式、语言表达,有多么严谨吧!”


    “他的这种表述方式,在我处理‘遗产纠纷’类案子中,那可太常见了。”


    “很多老一辈的人,甚至写的更模糊。”


    “比如:我的所有财产,房子、首饰,留给谁谁谁。”


    “那难道存款、现金...其它东西,就不包括在里面了吗?”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不是也可以经常见到、或听到类似的话吗?”


    “什么.....你别动我房间内里的东西,电脑、书桌。”


    “请问,这句话的具体表达意思是什么?”


    “到底是房间内所有东西都别动,还是单指电脑跟书桌。”


    “我想.....这很明显就是在表达....什么东西都别动的意思吧!”


    “这跟唐先生亲笔所写的第二份遗嘱中的内容,完全没有任何区别啊!”


    “我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一间房子、一个商铺。”


    “明明就是在说.....除了两处固定资产以外,也包括了另外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我这么解释,金律师总不至于还要纠结这一点吧?”


    虽说早有准备,但金胜听完之后,还是不由得笑着摇了摇头。


    中文的艺术,果然美妙。


    好比:一瞬间到底是多久,一口气到底有多长。


    不等金胜怼回去,电话对面的卢小悠又继续开口说了起来。


    “金律师,其实我们心里都清楚,在面对争议比较大、辩护空间不小的案件时,作为对立方,谁都无法完全说服另一方。”


    “哪怕法官做出了判罚,吃亏的那一方依然会觉得不服,要上诉。”


    “这一拖下去,时间才是最大的成本。”


    “所以说....只有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才是正确处理纠纷、最有效解决争议的方式。”


    “今天联系金律师你,除了作为‘校友’打声招呼、认识一下之外,还想着释放一点善意。”


    “我方当事人,在上个月的法院调解过后,留下了一个底线筹码。”


    “除去登记在唐先生个人名下的那两处不动产,属于他和王女士夫妻共有财产部分,市场总价值为3.5亿。”


    “我方原本的诉求是一半,也就是1.75亿。”


    “现在.....只要王女士愿意签下调解协议,可以降低至1.2亿,现金至少一半,剩余可以用不动产抵扣。”


    “这已经是我方最大的诚意了。”


    “金律师不妨和王女士好好商量一下,给个准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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