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长生宗那两扇被风吹得吱呀作响的破门板,今晚注定合不上了。地址发布邮箱 ltxsbǎ@GMAIL.COM
苟长生坐在堂屋里,手里捧着那块刚得的“天下第一宗”金匾,正在用后槽牙进行着一项极其严谨的贵金属鉴定工作。
“咯嘣。”
一声脆响,金匾没变形,苟长生的牙酸倒了一排。
“万恶的官僚主义。”苟长生捂着腮帮子,看着匾额角上掉下来的一块金漆和里面露出的黑铁皮,痛心疾首,“说是金匾,还真就是个镀金铁皮?这州牧大人抠门抠到姥姥家了,也不知道这玩意儿能不能卖给收废品的王大爷。”
他叹了口气,顺手拿起桌上一张还散发着墨臭味的《江湖月报》。
那是刚才负责打探消息的清尘从山下顺回来的。
不得不说,那个落魄秀才虽然穷,但这排版和起标题的能力,放到前世高低得是个自媒体大V。
头版头条几个加粗大字触目惊心——《豪门恩怨!
玉佩半枚藏旧恨,霸道女匪虐恋情》。
配图更是离谱,画的是铁红袖那只蒲扇大手正死死攥着萧景琰的小手,萧景琰一脸“受”,旁边还画了个心碎的特效。
“这写的都是些什么虎狼之词……”苟长生嘴角抽搐,视线落在那一行小字上:“记者直击:铁寨主掰开少主铁拳,掌中玉佩半枚如泪,疑似定情信物。”
那个秀才眼神倒是毒,连玉佩都看见了。
正吐槽间,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像是那个几百斤的石磨盘被人当飞盘扔了出去。
“哪来的小娘皮,大半夜不睡觉跑这儿来吊丧?”
铁红袖的大嗓门穿透力极强,紧接着便是那柄宣花大斧劈在地面上的震动声,“再往前一步,老娘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苟长生眉心一跳,连忙把那个镀金铁皮匾塞进桌底垫脚,起身往外走。
院子里,火把通明。
铁红袖穿着那身很不合时宜的粉色碎花棉睡衣,手里提着那是杀气腾腾的大斧头,像只护食的老母鸡一样堵在门口。
而在她对面三丈处,立着一道单薄的身影。
一身素衣,风尘仆仆,那匹枣红马已经在旁边口吐白沫,显然是一路狂奔至此。发布页LtXsfB点¢○㎡
来人正是玄剑门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未婚妻,清漪。
“让她进来。”苟长生站在台阶上,手里端着个茶缸子,语气平淡得像是在招呼邻居来串门。
铁红袖回头,一脸不乐意:“相公,这女人一看就是那个小白脸的相好,指不定身上藏着什么毒针毒粉的,让我先搜搜身,或者砍两斧子试试成色。”
“她要是想杀人,就不会一个人来,更不会骑死一匹马。”苟长生走下台阶,伸手按下了铁红袖高举的大斧,“况且,若是玄剑门的人,这会儿应该正忙着给萧景琰收尸,哪有空来找我们麻烦。”
清漪闻言,身子微微一颤。
她抬起头,那双平日里总是低垂顺眉的眼睛,此刻却布满了红血丝,亮得吓人。
“苟宗主……果然是明白人。”
半炷香后,长生宗那漏风的偏厅里。
苟长生推过去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这汤色泽深沉,除了姜片,他还特意加了点老秦配的“静神散”,专治歇斯底里和情绪失控,药效猛得能让一头狂躁的公牛瞬间变成温顺的小绵羊。
“喝吧,驱寒的。”苟长生一脸慈祥。
清漪也没客气,端起来一饮而尽。
药效上头极快,她原本颤抖的手指稍微稳了一些。
她缓缓摘下面纱,露出了修长的脖颈。
在那白皙的皮肤上,一道狰狞的陈年旧疤显得格外刺眼。
那疤痕的纹路有些奇怪,不像是利刃所伤,倒像是……
“钝木挫伤。”苟长生只扫了一眼,职业病就犯了,“看这愈合程度,应该是十岁左右受的伤,凶器大概是一把没开刃的木剑,而且力道极大,是奔着大动脉去的。”
清漪惨笑一声:“苟宗主好眼力。那是萧景琰七岁时练剑用的第一把桃木剑。他在剑身上刻了锯齿,说这样杀人更疼。”
铁红袖在旁边正咔嚓咔嚓啃着个生萝卜,闻言愣了一下:“七岁?那小白脸小时候就这么变态?”
“变态的不是他,是玄剑门。”清漪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彻骨的寒意,“十五年前,云溪谷因为那半块‘同心玉’被灭门。我爹娘至死都没交出另外半块。萧家找不到东西,便以为在我身上,于是收养了我这个‘孤儿’,给了我少主未婚妻的名分,实则是为了软禁监视。”
她从怀里掏出一直贴身藏着的半块玉佩,放在桌上。
虽然只剩一半,但那断裂处的纹路,与苟长生之前从萧景琰手里抠出来的那半块,严丝合缝。
“但我没想到……”清漪盯着那玉佩,眼泪终于没忍住,“另外半块,竟然一直在萧景琰身上。他是云溪谷谷主当年送出去避祸的幼子,也就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弟弟。”
“咳咳咳!”铁红袖一口萝卜噎在嗓子眼,捶着胸口一阵猛咳,“啥玩意儿?那小白脸是你弟?那他还跟你订婚?这也太乱了吧!”
“他不知道。”清漪摇头,“萧家家主好狠的心,杀了他亲生父母,却把他养大成人,让他认贼作父,甚至还要让他亲手毁了云溪谷最后的血脉。”
这就是所谓的灯下黑啊。苟长生摸着下巴,
这剧情虽然狗血,但在逻辑上却是闭环的。只是还有一点解释不通。
“既然是养子,为何要花这么大代价培养他?还把那把邪门的‘断岳’剑传给他?”苟长生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突然问道,“你刚才说,他从小就用精血养剑?”
“是。”清漪点头,“每日午夜,必须以心头血浇灌剑身,从未间断。萧宗主说这是‘以身殉剑’的无上法门。”
“屁的法门。”苟长生冷笑一声,从袖子里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南疆异虫录》,翻到折角的一页,指给两人看,“这叫‘人肉电池’。”
书页上画着一只形态狰狞的虫子,正趴在一颗心脏上吸食。
“我在擂台上就闻到了,他喷出的血里有一股子腥甜的腐臭味,那是‘噬心蛊’排泄物的味道。”苟长生语气冰冷,“萧家根本没把他当儿子养,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活体的‘蛊盅’。用他的血肉去喂养那只蛊虫,再通过蛊虫来控制那把魔剑。等到剑成之日,就是他人干之时。”
“换句话说,萧景琰这辈子所有的努力,所有的修为,甚至他的命,都是在给萧家真正的继承人做嫁衣。”
厅内一片死寂。
就连铁红袖都不啃萝卜了,她瞪大了眼睛,半天才憋出一句:“这老萧头……比黑风寨以前那个把人剁了包饺子的厨子还狠啊。”
清漪脸色煞白,整个人摇摇欲坠。
虽然她恨萧景琰的残暴,但得知真相后,这种被命运戏弄的荒谬感让她几欲崩溃。
“那他……还有救吗?”清漪颤声问。
“难。”苟长生实话实说,“蛊虫已经入脑,除非把那把剑毁了,断了蛊虫的念想,再找个内力深厚的人给他换血……不过这代价太大,谁闲着没事干这亏本买卖?”
“那他还想把我们宗门吞了?还想抢我的地盘?”铁红袖突然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那是实木的八仙桌,瞬间裂开了一道缝,“合着这小子自己都快死了,还想拉我们当垫背的?简直欺人太甚!”
苟长生嘴角一抽,自家媳妇这关注点永远这么清奇。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
窗外夜色深沉,远处山崖的一棵老歪脖子树上,隐约可见一点火星——那是那个敬业的记者秀才正在抽旱烟。
“看来,这江湖又要乱一阵子了。”苟长生喃喃自语。
清漪已经在药效的作用下昏睡过去,趴在桌子上,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半块玉佩。
“把她扛客房去吧。”苟长生打了个哈欠,眼皮开始打架,“今晚这瓜吃得有点撑,睡觉睡觉,明天还得数钱呢。”
铁红袖扛起清漪就像扛一袋大米一样轻松,临走前还嘟囔着:“相公,明早吃啥?我想吃油泼面。”
“吃吃吃,就知道吃。”苟长生吹灭了蜡烛,“先把门板修好再说。”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第一缕阳光刚刚刺破云层,苟长生还在梦里跟那块纯金的匾额较劲,就被一阵沉闷而整齐的脚步声给震醒了。
这种脚步声他很熟悉,不是军队的铁蹄声,也没有武林高手的轻盈,而是一种沉重、拖沓,却又带着某种坚定节奏的声音。
那是长期负重的人,脚底板摩擦地面的声音。
“宗主!不好了宗主!”
清尘慌慌张张地撞开房门,连滚带爬地冲进来,“山下……山下被人包围了!”
苟长生猛地坐起,心脏漏跳一拍:“萧家打过来了?”
“不……不是。”清尘咽了口唾沫,脸上的表情古怪至极,像是见到了鬼,又像是见到了财神爷,“是……是一群拿着账本的大汉,领头的说……说要给咱们‘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