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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飞鱼

    顾长平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发布页Ltxsdz…℃〇M


    没有更鼓声,也没有江北荒野上那种能刮进骨头缝里的寒风。跨院的房间里烧着上好的银丝炭,暖和得让人骨头发酥。


    他睁开眼,盯着头顶雕花的承尘看了一会儿。右腿大腿内侧传来一阵极其沉闷的酸胀感。药力已经完全渗透进烂肉里,那种要命的灼痛感消失了。高烧也没有再反复。


    胃里疯狂分泌着酸水。极度的饥饿感像一只手,死死攥着他的五脏六腑。


    门被推开。王七端着一个硕大的木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放着一大盆熬得极其浓稠的鸡丝粳米粥,还有两笼屉冒着热气的大肉包子。


    老卒把托盘重重磕在桌上,顺手拿起一个肉包子,两口就塞进嘴里,连嚼都没怎么嚼就咽了下去。


    “外头那两个青衣小厮送来的。”王七抓起第二个包子,“没下毒。这帮当官的既然给了你腰牌,就不会在早饭里动手脚。”


    顾长平撑着床板坐起来,拿过那根硬木拐杖,拖着右腿挪到桌边。他没有废话,端起粥碗,大口大口地往胃里灌。


    温热的碳水和肉类的油脂顺着食道流进胃里。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疯狂吸收着这些救命的热量。他一口气喝了两大碗粥,吃了四个包子,直到胃部传来明显的饱胀感,才强行停下进食的动作。


    饿久了的人,吃撑了会死。这点克制力他还是有的。


    王七风卷残云般干掉了剩下的大半食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嗝。老卒摸了摸腰间的雁翎刀,浑浊的眼睛看向顾长平。


    “昨晚在那个兵部尚书府里,你到底说了什么?”王七压低声音,“那老头能这么痛快给你个总旗的官身,绝不是只为了那个丫头。金陵城里的官,没这么大方。”


    顾长平靠在椅背上,看着空荡荡的粥碗。


    “我告诉他,张献忠要打庐州。”顾长平语气平静。


    王七愣住了。老卒虽然不懂什么军国大势,但也知道庐州是江北的重镇。


    “你懂个屁的打仗。”王七皱起眉头,“你连江北的地界都没走全,你怎么知道流贼要打哪?”


    “猜的。地址发布邮箱 LīxSBǎ@GMAIL.cOM”顾长平不想解释。


    他当然不是猜的。前世的历史记忆里,崇祯十五年,张献忠确实突袭了庐州,和黄得功打了一场极其惨烈的血战。刘良佐献水营只是个幌子,或者说,是江北军阀为了保存实力而故意弄出的烟雾弹。


    昨晚在书房里,他用这个历史节点,硬生生砸碎了南直隶兵部尚书的防御部署。


    老尚书肯定连夜修改了调令。京营和江防大营的主力,现在应该已经在往庐州方向开拔了。


    顾长平坐在椅子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桌沿。


    他知道自己昨晚的那几句话,可能已经改变了一段历史。黄得功如果得到了南直隶主力的提前增援,张献忠在庐州城下绝对讨不到好。江北的防线,或许能因此多撑上几个月,甚至半年。


    但他心里没有任何波澜。


    大明朝的国运是死是活,关他屁事。这艘破船早就从根子上烂透了,就算庐州守住了,河南的李自成依然会打进北京,满清的铁骑依然会跨过山海关。


    他不是来拯救大明的。他只是个在死人堆里挣扎求生的流民。


    他点破庐州之围,唯一的目的,就是向老尚书和赵敬堂证明自己极其敏锐的嗅觉和价值。只有展现出这种让上位者忌惮又不得不用的能力,他才能从那个必死的局里跳出来,换到这身正七品的飞鱼服。


    只要江北的防线能多撑半年,流贼的刀就暂时砍不到长江边。这半年时间,足够他在金陵城里把根扎深,把手里的权力变现成真正的保命符。


    院门外传来脚步声。


    两名穿着青色曳撒的锦衣卫力士走进跨院。为首的一人手里捧着一个极其沉重的黑漆木匣。


    “顾总旗。”力士站在门外,态度极其恭敬,没有丝毫面对流民的傲慢,“赵大人吩咐,卑职来送安家费。马车已经在后巷备好了。”


    顾长平拄着拐杖站起身。王七立刻走到门边,拉开房门。


    力士走进房间,将黑漆木匣放在桌上,打开锁扣。


    匣子里,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十个五十两一锭的官窑雪花银。银锭表面泛着极其诱人的冷光。在银锭旁边,压着一张盖了应天府鲜红大印的红契。


    “这是五百两现银。”力士指着木匣,“这红契,是城南乌衣巷附近的一处两进宅院。地契和房契都已经落在了您的名下。宅子里一应家具物什都是现成的,拨了两个粗使婆子和一个门房。您随时可以拔步。”


    顾长平拿起一个沉甸甸的银锭。


    五十两。在这个一两银子就能买一条人命的年月,这是极其庞大的一笔巨款。银锭底部铸着应天府银库的戳记。他没有用牙去咬,只是在手里掂了掂分量,便放回了匣子。


    “有劳。”顾长平拿起那张红契,塞进怀里。


    “卑职不敢。”力士弯着腰,“赵大人还有句话带给总旗。这半个月,您安心在宅子里养伤。南衙那边,您的底档已经做实了。半个月后,大人在镇抚司等您。”


    顾长平点点头。力士识趣地退了出去。


    王七盯着匣子里的银子,干瘪的喉结重重地滚了一下。老卒在辽东卖了半辈子命,连这匣子里十分之一的银子都没见过。


    “收起来。”顾长平转过身,走向床榻,“把那件羊皮袄扔了。换衣服。”


    半个时辰后。


    一辆极其宽大的黑漆平顶马车驶出跨院所在的后巷。


    让他意外的是,沈青螺也在。


    马车里,顾长平和王七相对而坐。沈青螺坐在最里面的角落。女孩换上了一身干净的绸缎夹袄,脸上和手上的泥垢被彻底洗净。那是一张极其精致的脸,透着大户人家特有的底子。但她的眼神依然像江北荒野上一样警惕而冷硬。


    她的双脚被厚厚的白布裹着,散发着浓重的药味。大夫剔掉了烂肉,虽然保住了脚,但至少一个月内无法下地行走。


    马车在金陵城的街道上平稳地行驶。


    车窗外,叫卖声、马蹄声、脂粉香气混杂在一起,穿透车帘钻进车厢。这是江南最繁华的腹地。


    顾长平没有去看外面的街景。他低着头,看着自己身上这套衣服。


    暗红色的飞鱼服。布料极其厚实,针脚细密。袖口和领口用金线绣着繁复的云龙纹。腰间束着宽大的革带,那面刻着“南直隶镇抚司南衙总旗顾长平”的象牙腰牌,沉甸甸地坠在腰侧。


    那把从陈四尸体上扒下来的绣春刀,此刻正极其服帖地挂在他的左腰。


    这身皮穿在身上,带着一股极其浓烈的血腥味和权力带来的压迫感。


    王七换上了一身锦衣卫力士的青色曳撒。老卒的背依然有些佝偻,左手的残掌藏在袖管里。但他整个人散发出的阴鸷气息,和这身官皮极其契合。简直就像个在诏狱里干了十年的老刑卒。


    “你昨晚既然留在了尚书府,今天怎么又跑回这马车上了?”顾长平抬起眼皮,看向角落里的沈青螺。


    女孩抱紧了怀里的汤婆子,声音很轻,但吐字清晰:“我专门来找你的。是我自己向外公求的恩典,让我跟你走。”


    顾长平眼底闪过一丝意外,“放着尚书府的锦衣玉食不要,跟着我一个朝不保夕的丘八?”


    “外公不能留我。”沈青螺直视着顾长平的眼睛,“我是个死在江北的人。如果大张旗鼓地把我留在尚书府,言官就会查我这一路的行踪。到时候,你们骗开水师漕船的事,还有那份绝密情报的来源,都会被翻出来。”


    顾长平眼底闪过一丝赞赏。


    这丫头才七岁,但对官场这种见不得光的弯弯绕绕,比很多在官场混了半辈子的人都要清楚。


    “而且……”沈青螺顿了顿,眼神像江北荒野上一样警惕而冷硬,“在这金陵城里,除了外公,我只信你。”


    王七在旁边冷哼了一声:“信他?这小子吃人不吐骨头。”


    “就是因为他吃人不吐骨头,所以只要我还有价值,他就绝不会让我死。”沈青螺毫不退让,“我以后就住在你的宅子里。对外,我是你从江北逃难路上捡回来的远房表妹。等江北的局势稳定了,外公自然有办法给我弄个新身份。”


    “所以,你现在不仅要继续当我的护身符,我还得负责养你。”顾长平轻笑一声。


    “五百两现银和一处宅子,够你养我十年了。”沈青螺毫不退让地直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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